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聚焦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近日,莱西市司法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土地租赁纠纷引起的治安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创新运用“复议联动”机制,发挥多元调解独特优势,实现了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下沉调查抓准症结
经调查了解,该案是村民与租户之间,因租赁费用不能按期支付,在收回土地时引发的治安管理纠纷。公安机关在处理该纠纷过程中认定该案属于民事纠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申请人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考虑到涉农争议的特殊性,调解团队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实地丈量争议地块、调取租金支付记录、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精准锁定双方是因为申请人未按时支付村民租金导致的土地权属争议,为纠纷定性提供扎实证据链,推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获得申请人理解。
三级联动打破僵局
经研判认为,公安机关认定民事争议法律适用正确,但单纯维持决定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基层治理的长远发展和稳定运行。调解团队启动“三级联动调解”机制,立即组建“复议机关调解骨干+派出所民警+村‘两委’成员”工作小组,行政复议机关协调镇综治中心搭建对话平台,新村书记组织村民代表协商,自然村书记负责具体地块确认。经过三轮调解达成协议,申请人补缴拖欠租金,村民补偿申请人前期土地整理投入,土地租赁合约继续履行。
延伸治理防范风险
调解团队通过土地台账比对发现,租地村民中有部分村民未参与争议,针对该部分村民合同及时将其纳入履约监管范围,避免纠纷“涟漪效应”,对剩余租约进行合规审查,预防类似争议再发生。
近期,经多方调解申请人已撤回复议申请,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本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行政复议前端介入,将“被动裁决”转为“主动治理”,以和解促共赢。通过市、镇、村三级协同,将个案调解扩展为制度创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法治化,为乡村振兴注入“和谐动能”。
撰稿/校对:尚云飞、张继文
编辑:李淑
责任编辑:李昊
审核:刘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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