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新模式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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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社会节奏的不断加快,未成年人犯罪率逐渐升高,未成年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李沧区司法局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遵循监督教育、亲情感化、挽救优先的工作原则,以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式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个性矫正,分类管理

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根据其年龄、犯罪情况、生活环境、家庭情况以及个性特点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开展精准矫正;在矫正过程中,坚持区别对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措施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矫正工作,各项管理环节均不公开,矫正期满后封存档案,保护隐私。

教育为主,注重疏导

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小、心智不成熟等情况,在帮教过程中,李沧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坚持教育感化为主,重点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的工作方针,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进行面对面的交谈,深入了解思想动态、工作学习、家庭生活以及其他困难等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消除其心理障碍,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联合帮教,落实责任

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监管缺失的现状,积极与监护人进行沟通协调、教育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同监管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让他们感受到家人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从而促进社区矫正正面效果的发挥。

严格监管,规范日常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性差、逆反心理强等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将日常管理落到实处。通过微信,手机位置信息核查、APP签到等技术手段,有效进行监管,同时通过电话汇报、当面汇报及不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校园生活、思想动态等情况,发现异常行为及时进行教育谈话,进一步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今年以来,李沧区高标准建设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新模式。3月20日,李沧区司法局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交流座谈会,围绕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展开讨论,并就如何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教育管理进行深入交流。

下一步,李沧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凝聚司检管教合力,加强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的沟通交流,相互借鉴,互相学习,顺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措施,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新模式,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回归社会做出更大努力。


撰稿/校对:左一方、杨永宝

编辑:徐绍阳

责任编辑:李昊

审核:王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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