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2022年11月,青岛市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3年4月,青岛市在全国百城法治政府评估中名列第五。近年来,青岛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乘势而上、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为广泛展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以来尤其是示范创建以来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经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策划推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集中展示青岛市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担当新作为、新举措新成效,今天推出第一期市委编办《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 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
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省、市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构建了标准统一、科学规范、权责一致、简明实用的权责清单,实现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了权责清单在明晰职能定位、界定职责划分、职能运行监管、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有效促进了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权责一致,全面推进“两单融合”。将部门原有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逐项梳理界定与权力、服务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截至目前,市级40个部门公布行政权力事项5541项,公共服务事项349项,责任事项31939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6151项,公共服务事项2272项,责任事项92203项。
二是坚持标准规范,实现“三级四同”。2019年以来,市委编办先后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全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推进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权责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市直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在系统内自上而下逐项规范权责事项的要素内容,实现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基本一致,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充分发挥基础性制度效用。会同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相关要求,指导市直部门重新梳理市级自设事项。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工作,制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和公告文件模板,切实保证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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