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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执法大队采用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法送达一起损坏城市供水设施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我市市级城管执法部门近年来首次启用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方式。
4月中旬,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执法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在当事人一直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下,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了一土石方工程公司所属车辆撞坏城市供水设施案。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尝试,一直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鉴于当事人始终不予配合执法文书送达,市政公用执法大队依法采用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在5月27日《青岛日报》公告专栏发布《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依法公告送达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次公告送达体现了严格依法办案的态度,也是对法律权威和执法规范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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