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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质监局严格按照“新起点、新征程、新状态、新服务”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打假劣、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群众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查办了山东(洋马)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柴油发动机案。该公司违法生产不合格柴油发动机1658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589万余元,罚没款到位1472.55万元,继2015年度查办的“不合格车用柴油案”后,连续2年入选2016年度全国“质检利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开创了我省乃至全国质监执法单位的先河;该案还被评为全国质检系统法治典型案例(检验检疫13个,质量技术监督7个),成为唯一一个入选的行政执法案件;同时该案案卷被评为青岛市2016年度行政执法“十大优秀案卷”。
一个案件三次获得国家级、市级荣誉表彰,创造了青岛质监执法工作的新历史,表明青岛质监执法工作已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更从侧面反映出质监稽查忠于职守、敢于亮剑的工作作风,查办大案要案已成为青岛质监执法工作的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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