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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蓝色金融创新 助推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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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是我市建设海洋强市的核心引擎,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赛道,同时也是我国维护北方海洋权益、参与全球海洋竞争的战略支点。目前,我市已形成港口航运等四大优势产业,正培育壮大海洋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四大新兴产业,并前瞻布局深海开发、海洋电子信息等两大未来产业,构建起“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根据青岛市海洋发展局2025年工作报告,预计我市2025年全年海洋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总量在全国海洋城市中位列第三。

然而,我市海洋产业发展升级过程中仍面临着重大产业项目资金需求大、中小型海洋企业融资难、海洋生态保护与开发资金平衡难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系统研究我市蓝色金融创新路径,破解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对于提升我市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打造北方蓝色金融标杆城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

一、存在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仍显不足

2025年3月发布的《关于青岛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虽首次明确推动涉海贷款余额增长、新增海洋保险产品等市级目标,但未细化分年度拆解指标、部门责任清单以及考核激励机制,导致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梗阻。此外,蓝色项目识别、投向比例、绩效评估等环节存在标准分散、口径不一的问题,难以形成纵向贯通、省市联动、部门协同的制度合力。

(二)金融供给结构与期限匹配能力有待增强

海洋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牧场与生态修复等重点赛道普遍呈现“重资产、长周期、高不确定性”特征,但现有融资以中短期信贷为主、直融比例偏低,兼具收益、风险、期限匹配能力的多层次“蓝色”金融工具供给不足。青岛金融监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市主要银行机构涉海贷款余额达1479亿元,较年初同口径增长17.86%;海洋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9.27%然而,蓝色债券、蓝色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REITs、参数型海事保险与巨灾债等蓝色金融有关产品在我市仍处于零散试点、规模偏小阶段,市场化风险分担与增信路径有限,尚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蓝色金融产品谱系与定价体系。

(三)金融基础设施与风控体系建设有待提速

我市已于2015年成立青岛国际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但交易品类集中于海域使用权、船舶等传统资产,缺乏蓝色债券、碳汇等新兴金融工具的交易功能,面向海洋场景的交易、清算、登记与信息披露基础设施尚未形成系统化布局。此外,海洋气候风险量化工具匮乏,较难精准评估蓝色项目风险,无法支撑批量化投融资与二级市场流动性管理。

二、有关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与标准口径,夯实蓝色金融制度根基

一是衔接升级蓝色金融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我市可借鉴烟台《探索蓝色金融实践 支持烟台市蓝绿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锚定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助推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见》有关内容,围绕项目识别、资金投向、绩效评估、风险处置等环节建立目标表、任务清单与责任链条,形成省市—金融监管局—唐岛湾金融科创区纵横联动的制度体系。

二是修订升级《青岛市蓝色项目分类地方标准》,依托青岛银行全球首个蓝色资产分类标准,将深海装备保险、工船养殖保险、保税仓单质押等创新场景纳入目录;细化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与储能、近海渔业与冷链、港航绿色改造、蓝碳与生态修复等子类。

三是健全财政—金融—产业协同机制,通过贴息、风险补偿、增信与转移支付等工具,放大政策性资金的撬动倍数,精准支撑我市海洋新能源、海洋电子信息等“4+2+4”产业矩阵。

(二)构建市场化蓝色资本长效供给机制,提升海洋重点项目资本配置效能

一是依托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扩容“蓝色母基金+子基金+并购基金”组合,聚焦长周期、重资产、高不确定性赛道,优先布局“国信1号”式智慧渔业工船、鲁海丰型海洋牧场等成熟场景,支持技术迭代与规模化扩张。

二是推动蓝色债券境内外联动常态化发行,重点支持青岛港、国信集团等主体发行碳中和蓝债、转型债,打通“蓝色债券+项目收益票据+ABS+REITs”全链条,实现蓝色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蓝色ABS与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

三是对接绿色信贷与可持续债市场存量资金,建立“蓝色属性”认定转化机制,引导绿色资金流向海洋场景,形成“绿—蓝”协同放大效应。

(三)强化蓝色金融基础设施与监管协同,提升交易效率与国际对标水平

一是整合升级蓝色项目库公共披露平台,覆盖尽调、撮合、登记、清算与绩效回收全流程,支持批量化发行与二级市场流动性管理。

二是依托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设立蓝色金融监管“沙盒”,围绕深海装备保险创新、保税标准仓单质押融资、跨境蓝债分类认定开展试点,与国际标准对标,提升产品的国际可投资性。

三是将青岛港前湾自动化码头、中电建海上光伏、鲁海丰冷链基地等优质资产纳入REITs储备清单,鼓励商业银行配置表内绿色贷款,形成稳定长期资金来源。

(四)培育蓝色金融复合型人才与案例库支撑,完善政产学研投中介协同生态

一是鼓励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山东科技大学等驻青高校、科研院所联合金融机构共建蓝色金融研究院,依托西海岸高校科创孵化平台开展金融工程、海洋生态、数据科学交叉培养,打造项目评估、资产定价专业梯队。

二是搭建政产学研投协同平台,定期发布年度蓝色金融白皮书与典型案例库,推广可复制方法。

三是引进国际合作伙伴,推动在蓝色债券、可持续挂钩工具、转型金融与海洋资产评级方面的规则互认与信息互通,增强国际资本配置的透明度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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