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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联合体作为一种以应用为导向的多主体联合攻关组织模式,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
一、加快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的迫切需要。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部分领域面临核心技术与关键环节受制于人的风险。传统分散的研发模式难以适应复杂系统的技术突破要求。创新联合体以重大任务为牵引,能够有效组织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的优势力量,形成常态化、高效率的协同攻关机制。
(二)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激发整体创新活力的有效路径。我市产业体系健全,但创新资源分布不均,亟需构建更加开放协同的创新网络。创新联合体以链主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为牵引,能够高效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多方主体,整合技术、项目、资金、人才等核心创新要素。这种模式不仅强化了龙头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更重要的是为大量“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融入高端创新链、共享研发资源、提升技术能力的宝贵机会。
(三)构建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撑青岛科创走廊建设的重要引擎。创新联合体是链接“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核心枢纽。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链的升级需求部署创新链,能够确保研发活动紧密对接产业实际;同时,将创新链上取得的突破迅速布局到产业链中,能够催生新业态、新模式。这种“双链”深度融合机制,直接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整体价值提升。通过联合体的持续攻关与成果转化,能够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与领军企业,并带动形成专业分工细、协作效率高的产业生态。也可以为青岛科技创新大走廊的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形成“以点带链、以链成廊”的创新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的城市创新能级与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问题
(一)组织模式与架构不够成熟。在组织模式上,目前我市首批创新联合体均由企业牵头,联合同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共同成立。未通盘考虑“10+1”创新行产业体系中不同产业的攻关难度、产业基础、企业实力、合作氛围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在组织架构方面,我市现有《指引》仅是原则性提及由牵头单位统筹管理创新联合体建设,明确拟攻关的重大课题和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创新联合体的管理实际上缺乏明晰的架构安排。这种组织架构的模糊状态,不利于创新联合体形成稳定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的资源调配能力。
(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我市现有创新联合体在运行机制方面尚未充分结合创新特征、技术特征、市场特征设计运行规则。例如,现有首批10家创新联合体主要采取“垂直”合作,即由领军企业牵头整合需求明显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忽略了部分产业创新适合采取“水平”合作。此外,我市针对创新联合体的研究课题与攻关项目的周期设置也并不明确。
(三)建设路径不够清晰。跨行政区划尤其是跨省乃至跨国的创新主体高度协同、深度融合尚未真正开展。联合体的沟通协商、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建设方面也有待进一步落实。缺乏系统性的政策支持和长效沟通机制,使得创新联合体在运行过程中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影响了其持续健康发展。
三、相关建议
(一)创新组织构建模式,提升资源配置效能。支持牵头企业根据技术攻关需求,自主遴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业机构乃至国际创新资源,协同高校、科研院所及实验室等组成研发团队。允许联合体根据技术演进与市场变化动态调整研究议程,增强组织适应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组织模式,根据产业基础、技术难度、企业实力与合作环境等要素,推动形成三类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型,适用于战略性强、基础薄弱的领域,由政府设定方向、提供资金与政策,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二是政府协调型,在产业基础较好的领域,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定题,政府负责制度供给与协调保障,由企业或校企联合承担研发任务;三是企业主导型,在市场化程度高、企业能力突出的领域,由企业自主选题出资,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此外,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组织架构,参考美国SEMATECH项目管理机制,在现有理事会、首席科学家等架构基础上,增设项目主管、项目经理等专业管理岗位,提升运营效能;学习日本VLSI设立联合实验室的模式,围绕通用技术研发组建协同实验平台,并针对关键技术难题设立专项研究小组,形成“大平台+小团队”的研发体系。
(二)优化协同运行机制,激发创新内生动力。推行差异化的合作模式,针对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其中工艺技术创新类产业重点发展“垂直合作”,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推动技术创新沿供应链传导落地;产品创新类产业侧重“水平合作”,促进同业企业在产品设计、应用创新等环节的交流协作。强化共性技术研发,聚焦具有行业共享价值的基础性、前瞻性技术,提升创新成果的公共属性。支持联合体共同探索新技术应用场景,研发通用设备装置,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为产业升级提供基础支撑。建立弹性研究周期,遵循技术创新规律,以5—7年为基准设立中短期研究项目,确保研发效率与市场响应速度。同时,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对需要长期投入的基础研究领域进行稳定支持,形成长短结合、分层协作的研发格局。
(三)完善创新生态环境,构筑持续发展基础。拓展区域协同空间,充分发挥我市在智能家电、高端化工与新材料、现代轻工等领域的产业优势,主动牵头组建跨区域创新联合体。以济青科创智造廊带建设为契机,率先推进省内跨区域研发合作,逐步拓展至跨省域协同创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借鉴日本审议委员会制度,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定期汇集各方诉求,共商发展大计。完善“自下而上”沟通机制,及时响应联合体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制度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参考国际经验,优化科技资金配置,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项目建设。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备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创新负担,提高参与积极性。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涵盖创新投入、活动开展、成果产出、产业赋能、管理效能与利益分配等维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动态优化机制,根据实践反馈持续改进评价标准,引导联合体不断提升建设水平与创新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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