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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青岛高校作用 推动海洋科技创新的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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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海洋科技创新不仅是响应国家政策和应对全球挑战的需要,更是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根据《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26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64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3%左右,成为“海洋强国排头兵、海洋强省建设龙头引领”。本文针对市目前海洋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海洋科技创新的市场价值创造能力较弱,海洋新质生产力驱动力不足。目前市大部分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均为“国字头”的正规军,市场关注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相对较弱,未能充分发挥政策与市场的有效协同作用,海洋新质生产力驱动力不足。一些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虽然具有完备的设计和研发体系,但并未真正转化为整体产业优势,导致了科技创新资源的浪费。当前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技术创新资源集成不足。海洋科技创新成果需要以市场化方式集成,促进科研与产业的深度融合,目前市场化集成度和产学研融合效果仍有待提升。二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困难。海洋科技创新成果研发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的特点,从实验室研发到产业化的过程存在诸多难关,成果产业化速度较慢。三是资本支持不足。以往由于缺乏资本力量的支持,一些研发成果不得不进行技术转让,导致“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现象。

(二)海洋产业结构提升速度较慢,新兴产业的规模相对较小,引领和带动力不足。虽然我市在海洋科研教育和海洋公共管理服务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目前我市海洋新兴产业规模较小,企业效益增长较慢,不能满足海洋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需求。例如,我市的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本土大型龙头药企,导致海洋生物研发成果不能在本土落地生根,创新成果与产业衔接不畅通。再如,随着国际国内船舶保有量的增加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提升,船舶防腐材料产业的需求持续增长。我市成功举办了国际海洋腐蚀防护产业大会,我市涉海材料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以中远佐敦船舶涂料(青岛)有限公司和青岛海洋化工研究院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在2023年的营收合计达到了大约33亿元。但是,相对巨大的发展潜力仍有较大的产业缺口。

(三)涉海企业与科研机构缺乏联动性,科技成果与海洋产业衔接不畅。我市涉海高新技术企业增至396家,但是从海洋科技创新成果研发到产业化的转化难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我市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20%,与上海等地相比存在明显差距;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发布、融资并购、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比较少。例如,海水淡化技术的研发和创新能力相对欠缺,特别是关键技术和材料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海水淡化设备中的核心部件,如反渗透膜组件、高压泵等,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这不仅增加了成本,也影响了产业链的自主可控性;海水淡化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协同创新不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对接融合不充分,限制了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尽管我市海水淡化规模在国内占有一定比例,但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产业规模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意见建议

(一)畅通产学研合作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一是筑牢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聚焦涉海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创新需求、研发投入、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科技创新孵育体系,构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梯队。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解决好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二是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在支持高校院所建立海洋技术转移机构的同时,聚焦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与高校院所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通过 “投资公司+孵化器”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重点产业的重大科技专项和应用型研发专项,打造高端制造增长极三是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以协同创新为抓手,推动产学研合作由单一的技术转移模式向人才、技术协同转移模式转变,由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单项合作向长期合作、紧密合作、系统合作转变。建立企业联盟、产业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二)找准海洋科技与产业对接方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自主化方案。海洋产业门类众多,发展逻辑也各不相同,应根据产业的基础特征、产业的发展阶段,制定最优的技术自主化方案。对于海洋新材料、智慧海洋等有国家战略支撑的技术开发与应用领域,建议依托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通过军民融合发展,构建海洋科技“军转民”机制,通过技术共享,缩短企业研发周期。对于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源利用等具有一定技术优势、但规模较小的海洋产业,建议重点培育资源调动能力较强的产业链龙头企业,依靠龙头企业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的协同保障生态,减少创新链和产业链对国外资源的依赖。对于关键技术被锁死的海洋产业,建议通过建立安全库存,防止国外供应链断裂导致的价格波动和产品断供,缓解外部技术垄断压力,在首先保障企业生存的条件下,通过技术改进和经验积累实现自主化生产。

(三)设立我市海洋科技创新基金,专项用于支持海洋科技项目的研发和应用。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政策激励和财政补贴,支持高校进行海洋科技创新,特别是高附加值技术的研发。可考虑政府设立“海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支持海洋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创新项目,推动深海探测、海洋可再生能源和海洋生物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具体实施方式包括高校和企业可以申请资金支持,用于海洋科技项目的研发;是对高校企业等的研发投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高校专业人员研发积极性是推行创新券制度,中小企业可以通过申请创新券,获得政府补贴,用于支付研发费用和技术服务费用。同时,建设“我市海洋科技园区”,集聚海洋科技高校、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升海洋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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