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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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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固本强基、攻坚落实”为主题,深入实施“123”工程(“一个体系”,构建“经纬”安全体系;“两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三个全力攻坚”,全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夯实安全科技支撑和信息化保障、全力提升“防大灾、救大灾、抢大险”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切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青岛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责任,筑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线

(一)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八大行动”逐一制定年度计划,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落实。深化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外包施工等四个专项整治,精准施策推动事故减量。建立完善穿透式督导、清单化管理、扁平化调度、示范化带动、晾晒式评价“五项机制”。采取观摩交流、创新试点、通报表扬等方式激励先进,运用通报提醒、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提升,倒逼履职尽责。

(二)完善综合监管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责任体系,全链条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出台《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办法》,强化事故责任落实,规范事故调查处置。

(三)强化安全生产督导考核。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实施安全生产过程+结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化市安委会季度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强化督导结果分析运用,采取反馈、督办、通报、考核等方式,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考一体工作机制。

(四)加强事故责任调查追究。加大对社会关注度、性质恶劣以及存在瞒报、谎报情形的一般事故的提级调查力度。加大事故调查监督力度,落实“四位一体”追责问责。拓展信用管理覆盖面,完善联合惩戒和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修复服务机制。

(五)夯实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深化专题会商研判,探索实行风险提醒函、工作督办函、追责问责建议函“三函”制度。持续深化专业委员会“四个一”工作制度(每季度1次形势分析、1次工作推进会、1次联合执法、1次总结调度)。

二、标本兼治,提升自管行业安全监管效能

(一)抓实企业责任量化提升。在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三个自管行业领域,围绕基础保障“四到位”、重点环节“五从严”、失管失责“六必究”,循环推进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专项执法、事故调查、举报核查、督导帮扶,纠治企业主体责任虚化、弱化、泛化、外化等突出问题。

(二)抓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三化改造”,加快智能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深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强化“两人一企”驻点监督,持续加大企业帮扶指导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坚决淘汰不具备条件的危化品企业,倒逼企业升级改造。

(三)抓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全市非煤矿山“过筛子”排查,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化智慧矿山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借鉴的智慧化矿山模板。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试点开展同类别企业交叉互检,激发互查互助、群防群治的内生动力。

(四)抓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抓好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高风险部位管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融合建设。强化重点企业“诊断式”检查,指导重点工贸企业全面辨识管控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五)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开展异地执法、示范执法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涉刑违法行为查处。深化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试点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非现场执法,推进传统执法与非现场执法模式融合。

三、防治结合,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能力

(一) 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工程防御能力。建立常态化自然灾害普查机制,推进数据动态更新和共享,深化普查成果应用。

(二) 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积极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以示范创建带动解决一批城市安全风险防控难点堵点问题。巩固拓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试点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监测预警中的应用。

(三)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经常性组织“专家查隐患”。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统计分析机制。

四、立足于防,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水平

(一)持续提升综合减灾水平。将镇(街)综合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镇(街)层面资源和力量统筹,完善三级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体系,制定综合减灾示范镇(街)创建规范地方标准,开展示范镇(街)创建试点。

(二)持续提升森火防控水平。修订森林防灭火工作“五项”运行机制,完善“一区一策、一山一案”。开展全市实战演练,提升队伍作战能力。强化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压实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包保督导林区责任。

(三)持续提升基层防汛水平。开展“基层防汛能力再提升”行动,制定出台基层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两个标准”。打造集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值班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防汛系统。建立直达基层的灾害预警“叫应”机制。

(四)持续提升抗震救灾水平。试点开展防震减灾基层治理现代化示范工程,创建省级示范区市和示范镇街。加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科普活动站等建设力度。建成集地震台站运维监控,震情信息、烈度预警、趋势研判、震害评估和应急决策快速产出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五、着眼于战,统筹强化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一)统筹强化应急值守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开展全市应急系统值班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应急值守业务技能比武活动,提升值班值守专业化水平。

(二)统筹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实战应用,持续汇入相关应急数据信息。夯实突发事件处置军地联动工作基础。加快推进“两车一机”、移动单兵、布控球等可视化装备配置,提升突发事件现场“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

(三)统筹强化应急准备能力。深化“基层应急处置卡”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省级、市级演练计划,开展“四不”(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演练,加强事故灾害复盘推演。整合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规范引导救援队伍健康发展。

(四)统筹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基层应急综合救援站建设,打造“15分钟应急救援圈”。建立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市场化储备和实物储备保障机制。加大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对受灾群体的救助力度,确保灾害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六、共建共治,营造“我要安全 安全有我”社会氛围

(一)抓实抓牢全员培训。深化“安全生产宣讲团”建设。统筹强化市、区(市)两级宣教培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质量。

(二)持续强化社会共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强化举报核查、举报奖励等措施,鼓励职工群众举报身边隐患。探索搭建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构建“政、产、研、学、用”相结合的应急安全科技创新体系。

(三)稳步提升全民意识。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在我心中”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人群、重要部位,运用社会综合性应急安全体验场馆等现有资源,提供“定制化”培训体验服务。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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