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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4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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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统计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聚焦“国之大者”,深入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1.精心组织普查登记。按照国家普查要求,做好普查宣传和入户登记工作,组织开展“蹲点式”包干包联督导,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2.严格数据审核验收。强化普查员、镇街、区市和市级“四级联审”全覆盖。组织实施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和集中审核,高质量完成数据验收、汇总和质量评估工作。

3.扎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实地督导全覆盖,完成调查单位正式登记填报、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

4.及时发布普查成果。以公报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五经普主要成果,多方式、多渠道发布普查结果。

二、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助力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5.深入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突出过程分析研判,关注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按月度、季度、年度抓好分析研究,从行业结构、存量增量、区域发展等方面提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靶向措施建议。

6.强化预警预测分析研判。加强经济数据宏观趋势、结构变化分析,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历史数据,分析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预警预测建议。

7.深化城市对比分析。围绕促进城市发展能级进阶升位,月度开展城市比较分析,服务全市在现代化强省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

三、强化核算龙头引领,靶向助力经济平稳增长

8.持续深化应用统一核算改革成果。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指标打开分析,深化“一月一表”“一区一策”“一业一计”,提出促进经济稳增长建议。

9.突出抓好发展质量效益。优化区市统一核算方法,研究制定《2024年区市级GDP统一核算方案》,健全季度核算与收入法核算挂钩机制,促进经济运行质效双提升。

10.拓展核算服务维度。优化民营经济监测制度,开展新经济、文化、旅游等产业增加值核算,改进功能区核算方法。

11.纵深推进高质量纳统。持续完善高质量纳统模式,强化纳统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培育等联动机制。完善“三库”资源,核实纳统评价机制,提高纳统资源利用率。

四、深化投资统计监测,着力提升经济增长引擎作用

12.完善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测制度。探索监测范围扩大到全行业项目,增加在建亿元以上项目投资监测,强化竣工项目投产、达限监测,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13.深化重点领域投资监测。开展24条产业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投资监测。按季度开展全市重点功能区投资监测。全面梳理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充分反映三年攻坚行动投资成效。

14.抓实投资数据质量。对结转在建的重大项目开展有效投资监督,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省、市级重点项目纳统监督,对投资、房地产停缓建项目专项监督。

五、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效能

15.创新开展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统计监测。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专利密集型产业、专精特新工业等监测体系,开展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持续开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派生产业监测分析,促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创新建立青岛市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开展全行业全口径数字经济统计普查调查,摸清全市数字经济底数。

16.创建功能区“一张图、一套表、一报告”智慧监测模式。利用GIS系统划清新兴园区地理边界“一张图”,形成动态监测名录库,智能抓取汇总各行业主要指标数据“一张表”,自动分析生成经济运行简报“一报告”,高效反映新兴产业集聚度和发展优势。

17.创新建立系列监测制度体系。建立企业科技创新活力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规上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的全面科学评价。开展企业集团统计监测,适时反映企业集团资产、营收、利润等核心经济指标发展变化。建立青岛市实有人口动态监测制度,动态掌握重点人群流动趋势,获取和测算城市实有人口总量,建立农业及相关产业核算制度,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核算。

六、加快数字化建设,科技赋能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18.拓展“智慧统计”平台功能。申请立项建设“智慧统计”平台功能拓展(三期)工程,高质量开发功能区智慧监测、统计数据智能核查核验等7个子系统,丰富“智慧统计”平台应用场景。

19.创建“数字档案馆”。实现历史统计资料数字化转换存储和数据再开发功能,打造历史统计资料“数字档案馆”。打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全程网办”,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20.创新技术应用赋能普查调查。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共享利用,建立普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知识库,在普查数据处理方面提供辅助支撑。

21.建立平台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实现对“智慧统计”平台用户数量和活跃程度、数据资源访问等精准分析,运用可视化、数据化形成评估平台应用质效,辅助平台运行管理。

七、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源头工作质量

22.加大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巩固和加强基层统计力量,推进省、市级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打造“优秀统计驿站”品牌。

23.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按季度督导形成专业、区市实地核查汇总表、评价表和企业清单,抓实核查问题整改,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

24.提升部门统计管理质效。修订地方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制度。常态化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完善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测评办法,不断促提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

八、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持续优化统计生态

25.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6.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准备。对照首轮国家统计督察、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协同贯通“统计监督”,抓好提前预警监督,事后分析监督,专题研究监督与纪检、审计、组织监督融合贯通。

27.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做好2024年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突出抓好“五经普”执法检查,发挥好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普法活动。

九、当好统计“数库”“智库”,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研究

28.大兴调查研究。深入贯彻“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围绕经济运行、质量效益、高质量纳统、统计法治、基层基础建设和五经普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实地调研。

29.深度挖掘五经普资料应用价值。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充分利用普查资料开展重大课题分析研究。紧扣新产业新动能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超前开展课题研究。

30.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统计调查工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高质量完成社会民生领域民意调查。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

十、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31.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统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3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局内控监督工作制度。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树立统计良好形象。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和群团工作。

33.强化政务服务和统计宣传。丰富统计对外宣传形式。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积极参加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访谈活动。

34.加强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实施年轻干部“苗圃计划”。拓展“统计云课堂”新模式,全方位多角度提升统计干部综合素养,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35.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效能。坚决守好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急安全、信访维稳、保密等一排底线,筑牢安全屏障。打造智慧统计平台智能督查系统,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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