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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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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的生态环境是青岛的城市底色和靓丽名片,守护好岛城的碧海蓝天、绿水青山,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树“担当、协同、高效、创新、标杆”的工作理念,坚持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凝心聚力推进美丽青岛建设,集中力量开展“生态环境提升攻坚年”行动,主动融入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彰显“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青岛魅力

突出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引领,坚决杜绝“一刀切”。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任务,全年抓、抓全年,尽心竭力让岛城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我市获评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级。

(一)强力推进“八大攻坚”行动,蓝天白云更多了。把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创新实施“八大专班联动+区市协同配合”模式,统筹扬尘、工业、燃煤、机动车等方面,狠抓城市精细管理和污染源头防治,解决扬尘问题2941个、裸土问题2019个、重点道路问题687个,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10732辆,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3191个,截至11月底,PM2.5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4%,PM10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6.4%,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85.1%,同比提升5.5个百分点,预计大气环境6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将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深入实施“百日攻坚”行动,水清海碧更美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围绕城市污水溢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八个方面,汛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汛中实施“联动处置、分质处理、时空调节”的应急模式,汛后一抓到底推进问题整治,全面复核整治8215个入河、入海排口,推进“两清零一提标”等16项重点任务、87个具体措施和30个重点工程,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9.3%,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以上重点指标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三)切实抓好“试点示范”建设,土壤环境更净了。加快推进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建设,聚焦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三大任务,取得17项改革成果,初步形成土壤污染防治的“青岛模式”。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提升土壤源头防控监管效率,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加快国家级“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落实“1+11+N”工作推进机制,在工业、农业、海洋、生活等领域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累计创建“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12类“无废细胞”755个,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6%。

二、全力推动“双保双促进”,走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之路

坚持“争资源、争资金、争政策、争项目、争试点”,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在全省第二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中获“优秀”等级。

(一)全力“争”绿色发展动能。成功筹办上合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这是上合组织国家间首个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高级别活动,取得筹建环保创新基地等一批成果,展示了青岛“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良好形象;10月,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省生态环境厅、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在青岛共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生态环保创新基地,将着力把这个基地建成“一带一路”国家的生态环保技术创新与产业合作的旗舰平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市环保项目建设,今年争取中央、省环保和治污资金3.7亿元,支持了48个项目。加快绿色产业发展,推动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平台建设、打造总投资70.46亿元的2个EOD项目,全市绿色环保产业企业达2300多家,数量和营收规模均居全省前列。

(二)大力“建”绿色示范项目。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累计6个区(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市建成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区(市)获评省生态文明强县。探索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近零碳示范创建,我市入选国家海洋碳汇监测首批试点城市,青岛港自动化码头入选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2个园区、3家企业入选全国、全省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目前我局正在实施的省级及以上改革试点共15项,取得了初步的改革成效和制度成果。

(三)着力“优”绿色营商环境。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化府院联动,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解决企业环境法律难题218个。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全省率先建立“1+7+1”制度体系,创新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行生态环境“差异化”执法监管,在全国创新实施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制度,全市纳入正面清单企业2879家,占全省正面清单企业数量的一半,其中,中小微企业数量2369家,正面清单企业总数、中小微企业数均居全国前列,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采取非现场执法模式,做到“无事不扰”;对首违、轻违、非主观的问题企业,强化指导帮扶,提升减排效能;对主观故意、情节恶劣、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企业,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加速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机制,推进实施“多事项合并办”等一系列改革,惠及市场主体4100余家次,9月印发实施《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推出一系列增量政策,努力把服务做到市场主体的心坎上。在中国城市生态环保营商竞争力排名中,我市连续两年进入全国前10名,是全省唯一上榜城市。

三、全力解决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坚守“环保为民、群众满意”的价值追求

高度重视、用心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服务者”,全力提升市民朋友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狠抓群众投诉问题解决。立足“事要解决”,整合和畅通各类诉求渠道,对工业噪声、异味扰民、固体废物、扬尘污染等群众反复投诉、意见高发的区域和领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一揽子推动问题解决。去年“三民活动”,我局收到市民意见建议9条,全部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实施蓝天工程绿水工程”等建议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落实;今年收到投诉举报4533件,均及时办理回复;列入市办实事的26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污工程已全部完工。

(二)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治。积极履行整改办职责,建立清单化调度制度,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274项整改任务、交办7768件信访件,已完成205项、7658件,其余问题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通过整改,压实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推动解决一大批“老大难”环境问题。

(三)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整改。以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全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起底式排查,发现的175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紧盯环保执法“小切口”,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处理了一批损害市民和市场主体权益的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系列重点问题69个,有力维护了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看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还没有根本缓解,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我们将认真听取市民朋友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全面实施“11311”思路打法,认认真真、尽心竭力、全力以赴,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提档升级,维护市民生态环境权益,以实干实绩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不断厚植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的绿色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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