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统筹抓好全年和“十四五”规划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凝心聚力推进美丽青岛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提升攻坚年”行动,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要求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优服务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力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印发实施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及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先行之城等“八美之城”战略任务。李村河治理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等分别得到省、部领导肯定性批示,连续4年获得山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级,连续2年参加美丽中国百人论坛并就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作经验介绍。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市7个区(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基地,走在全省前列。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累计创建“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12类“无废细胞”650个。全力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服务保障,有力推介了青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显著成效和优美生态环境城市名片。
二、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守住蓝天”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对重点区域实施“一域一策一图”精细化管控治理。成立大气污染攻坚工作指挥部,实施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整治等八大专项攻坚。着眼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强化春季扬尘整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印发《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长效推进污染治理和结构减排。
三、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压茬开展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和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减少污染物入河入湖总量。开展碧水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深化入河、入海排污口动态排查整治。纳入市办实事的26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全部开工建设,完工232个,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排查。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四、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年度计划,在全省率先出台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推进制度建设和模式创新。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至172家。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推动完成3个污染地块修复,保障82个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五、积极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第二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我市获“优秀”等级。印发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提前完成“十四五”减排任务,青岛港自动化码头入选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我市入选国家海洋碳汇监测首批试点城市。制定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形成“1+146+3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实施“双保、双促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执法正面清单扩容,已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2879家。我市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城市生态环保营商竞争力全国前十,为省内唯一入围城市。
六、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实施危险废物分级分类评估,健全医疗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全市危险废物事故零发生,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有序推进大沽河、吉利河“一河一策一图”,提升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青岛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序进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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