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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2-29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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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守政治忠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的决策部署,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研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深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检视”活动。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开展“学榜样 立新功”活动。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凝聚打造共同愿景品牌。深化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引领全系统“五星级”党支部创建。出台《青岛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深化“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制定《关于党建引领青岛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意见》及加强公证行业、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

二、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青岛

4.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深入落实全市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宣讲活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

5.推动法治建设领域改革发展。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出台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贯彻落实措施。评选法治为民实事。制定法治乡村建设村级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市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换届。宣传展现我市推进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成效。

6.加强法治建设情况督察整改。(略)

三、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筑牢促发展保善治的良法基础

7.编制并落实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征集和研究论证,编制202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制定种业促进、品牌建设促进、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等法规规章项目。

8.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调整政府立法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组织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

9.加强规章动态清理。推动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为改革创新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四、持续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0.规范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市政府发文等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编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案例汇编。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实务培训。

1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12.依法办理重大法律事务。修订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机制,提高政府决策质量水平。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培训,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法律事务咨询论证。

五、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制定《青岛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公告,推动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指导督促市级部门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动态调整逐级报备、审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14.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市级部门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事项清单。

15.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做优做实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工作试点。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

六、加强和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16.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配套做好相关制度立改废。全面落实征求当事人意见、听证、专家咨询、繁简分流等要求。推进案件质量评查,评选行政复议优秀法律文书和指导案例。加强行政复议智慧办案辅助系统应用。

17.高效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健全涉企联络机制和进企业普法机制,围绕企业需求深化以案释法。

18.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定期召开应诉工作调度会议。做好“府院联动”工作,推进“府检联动”工作。加大庭审旁听力度,提升行政应诉质量。

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19.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一网同城”数字化项目。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平台体系建设。设计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宣传视频。实时提供法律常识、案例解读、法治资讯等服务。

20.构筑“大法律援助”格局。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应用文书指南。落实庭审旁听、案件回访、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差别化案件补贴等机制。

2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改革。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完善12348热线运转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拓展涉军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八、推动法律服务业供给侧改革,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2.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研发全产业链法律服务产品。鼓励大中型律师事务所规模化、综合化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编写《青岛市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举办法律服务产品大赛、业务技能大赛。推广“多方协同+远程报押”赋强公证模式,出台《青岛市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2024-2026)》。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

23.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青岛涉外法务中心建设。推进中外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发挥涉外律师作用,参与多元解决企业涉外商事争议。

24.深化惠企法律服务。持续打造“法惠企航”服务品牌。开展多元化惠企服务活动。推动市场监管部门、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联合开展执法“观察期”制度试点。围绕重点领域制定合规工作指引。

九、强化刑罚执行和戒毒工作,全力守好安全稳定“一排底线”

25.夯实监管场所安全工作基础。(略)

26.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略)

27.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略)

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8.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深化“谁执法谁普法”特色普法周活动,开展分层分类分众精准普法,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修订《青岛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9.加强基层阵地和服务能力建设。打造“枫桥式”司法所“青岛样板”。开展司法所协理员试点。一体推进司法所建设和优秀司法所长培育。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服务行动。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培训,指导区(市)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务工作。

30.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12348热线+人民调解”纠纷化解工作。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试点开展商事调解工作。开展市级人民调解员协会换届。

十一、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专业化能力教育培训框架》。开展全系统“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推动“机关学习讲坛”实效创新,加强先进典型全周期培树。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常态化调研。提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发展五年计划。开展政工部门“基础建设年”活动。

3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33.统筹推动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国家、省级试点,加大改革典型案例和改革创新建议推报,推动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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