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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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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青岛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正心铸魂,强基固本,攻坚突破,进位争先,守牢底线,推动青岛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新篇章”中打头阵、当先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强化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压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完善青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机制,加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与乡村振兴部门防返贫帮扶工作衔接。

(二)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救助保障水平。推广“党建+社会救助”,总结推广服务类救助经验,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

(三)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深化协同监督。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落实好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三、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效能

(四)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信息核查主动发现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孤困儿童助医、助学、助康等项目。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建设。

(五)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

(六)推进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评估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

四、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七)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老龄法规和政策体系,组织举办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举办重阳节系列敬老爱老活动。

(八)加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牵头推进爱老助老五项行动。

(九)积极争创各项试点荣誉。积极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城市。评选全市示范性老年友好型街道(镇)和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村)。积极争创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等荣誉称号。

五、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推动评估结果部门互认。

(十一)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高标准推进“社养老服务站建设”市办实事任务。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老年助餐机构可持续运营新模式。

(十二)推动机构养老服务转型升级。鼓励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安宁疗护、认知障碍照护等护理型床位。开展星级养老机构评定。打造一批省级智慧养老院。

(十三)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档达标。持续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落实农村消费引导补贴政策。鼓励涉农区(市)因地制宜发展“养老大院”等互助养老模式。

(十四)推动养老人才队伍发展壮大。鼓励驻青院校(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举办养老服务人才政校企对接会。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

(十五)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能升级。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活动,做好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

六、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十六)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打造以“岛城红帆”为引领的党建品牌矩阵。

(十七)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青岛市异地商会管理办法》《青岛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修订《青岛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

(十八)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监管。“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风云榜”选树宣传活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东西协作、对口帮扶和基层治理。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慈善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座谈研讨等活动,出台新时代青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组建公益慈善发展专家智库。

(二十一)持续壮大慈善主体力量。加大慈善褒奖力度,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组织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培育观念创新、理念超前、机制完善、治理规范的现代慈善组织,鼓励发展慈善信托、社区慈善基金。

(二十二)不断深化慈善组织综合监管。健全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日常监管,推进“阳光慈善”工程落地落实。

(二十三)推进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加强福利彩票风险防控和规范化管理,依法依规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积极塑造福利彩票公益形象,持续提升“福彩有爱 公益有我”党建品牌。

八、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二十四)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深化“六化共治”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创新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新模式,打造“海誓山盟·信守一生”新时代青年集体婚礼服务品牌。

(二十五)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能力。稳步开展全市农村散乱坟墓整治试点。总结推广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经验,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快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二十六)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推广AI识别应用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深度应用。统筹做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

(二十七)提升残疾人福利服务效能。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探索推动全面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发展。统筹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九、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八)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建立道路命名部门协同机制、路名牌设置闭环工作机制。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遴选一批“乡村著名行动”示范村镇。出版发行地名文化丛书之《地名里的青岛》,创建青岛市区划地名信息数据库。

(二十九)提高边界治理效能。健全完善平安边界建设制度机制。开展第七轮2024年度县级界线联检工作,探索推进界桩数字化、智慧化管理。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强化民政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建设“十型”模范机关,建强民政干部队伍,持续强化“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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