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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蓝色金融助力青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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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城市愿景和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的目标任务。2023年,青岛前三季度实现海洋生产总值3730亿元,同比增长8.1%,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30%,位列全国第三。海洋是青岛最重要的资源禀赋,蓝色是青岛最鲜明的城市底色。青岛向海图强,随着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蓝色经济的蓬勃发展,积极建设蓝色金融、助力青岛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影响青岛蓝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青岛银行业将信贷资源配置蓝色经济领域是发展蓝色金融的最大挑战

当前在实践层面,青岛蓝色金融的相关金融工具主要应用于陆地产业,在海洋相关产业和海洋环境改善方面的应用较少。同时,海洋与陆地的经济活动的显著差异意味着金融在支持海洋相关产业和陆地产业上将面临不同的风险场景。因此,基于海洋经济特点,探索如何将信贷资源更好的配置蓝色经济领域,支持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蓝色金融”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青岛蓝色金融的发展仍处于萌芽阶段,作为绿色金融的一个新兴领域,金融机构服务蓝色金融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信贷产品需要创新,信贷资源投入有待加强,蓝色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重视和共同的大力推动。

(二)政府缺少对蓝色金融企业的具体支持政策和奖励措施

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港口物流、海洋科技、航运金融等专营分支机构,促进航运、渔业、海洋科技等领域险种研发和推广,加快涉海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但怎样能使规划落地,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蓝色企业的信贷资源和信贷产品支持力度,真正惠及蓝色企业,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今年青岛银行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共同开展蓝色金融项目,推进全球首个“蓝色金融”试点,顺利实现了1.5亿美元3年期蓝色银团贷款提款,为青岛市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等已成立相关的海洋金融部门并有针对性的形成了诸多特色涉海金融产品,但银行业审慎经营、规避风险的原则无疑限制了其将资金投向具有高风险特征的海洋产业。金融企业作为支持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急需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创新蓝色金融信贷产品,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政府也需要给予相应鼓励支持。但目前政府对金融企业支持高风险高投入的海洋产业未有相关支持或奖励政策,未配套具体落地执行细则和具体推进措施。

(三)缺少针对蓝色经济产业的信用担保机构

蓝色金融是指在保护海洋环境的前提下,能使海洋经济不断发展、优化,满足多元化涉海经济需求的可持续金融服务。蓝色金融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尚需多领域积极开展探索与实践。譬如针对蓝色经济产业的信用担保机构,当前我市各类担保公司仍然侧重于有形资产抵押或担保等传统信贷方式,由于目前社会上缺乏权威的蓝色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自身也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和成熟的评估方法,加上蓝色知识产权抵质押登记、托管制度不完善,蓝色无形资产流转服务体系不到位等客观因素,担保公司对蓝色经济企业的担保面临风险较大,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往往就会面临质押物处理难等问题。

二、相关建议

(一)借鉴先进地区蓝色金融发展经验,加强组织领导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海洋经济要发展,蓝色金融需先行。2022年11月,深圳市发布了我国首个区域性蓝色金融发展指导文件——《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推动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青岛市要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实现蓝色跨越,需要加强对蓝色金融的组织领导和政府引领。青岛市可借鉴深圳等先进地区蓝色金融发展经验,发挥青岛银行等本地金融企业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把蓝色金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尽早出台青岛市本土推动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因地制宜加强对全市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蓝色金融机制创新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海洋产业和涉海企业的金融支持,努力早日在我市形成政策有力、产品丰富、市场高效的银行业保险业蓝色金融服务体系。

(二)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海洋新兴产业基金,牵头成立针对蓝色产业的担保机构

海洋新兴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市场前景广阔、资源消耗低、就业带动大等特点,但是同样存在资本投入大、不确定性强、投资回报期长等问题,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或企业积累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借鉴国内外新兴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发展经验,建立海洋新兴产业基金。启动资金由政府财政投入,通过产业投资基金、信托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不同形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海洋经济领域,有效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并兼顾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牵头成立专门针对蓝色产业的信用担保机构,实现政府部门、蓝色企业、创投机构、银行等机构的联动与合作,按比例分担风险,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合的优势,为金融企业支持蓝色经济产业保驾护航。

(三)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示范作用,出台蓝色金融激励政策

发挥政府引导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依托财政资金的增信作用,引导银行运用市场化手段将信贷资源配置到政府需要重点支持的蓝色产业领域中,同时对金融机构也需要有一个更好的激励政策、激励机制,特别是相应财税的、金融的政策,鼓励银行积极地投身到蓝色金融,提供精准化的金融服务,拓展蓝色经济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蓝色产业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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