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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迎办2023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为契机,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持续提升城市旅游品质,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贡献文旅力量。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不断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出台《青岛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推动一季度国有A级景区免门票开放、民营景区门票优惠。引进高水平团队开发旅游“伴手礼”,打造“新零售+”旅游商品销售平台。力争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各1家以上,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各1家以上。
(二)培育现代文旅产业集群。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创作生产和应用场景建设,培育高成长型数字文化企业。引进1-2家头部影视企业,备案立项影视作品100部以上。办好中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峰会、青岛影视博览会,支持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争创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积极创建省级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出台新一轮邮轮扶持政策,举办青岛国际邮轮峰会,打造邮轮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深入开展“国家区块链+版权”创新试点,创建省级版权示范园区。支持各区(市)争创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激励县(区、市)。
(三)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出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认定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家以上,争创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20家市级重点文旅企业,争创省级领航型企业2家以上,省级骨干型、成长型企业10家以上。力争2个20亿元以上大项目签约落地,积极引进大型旅游演艺项目,打造“庭院演艺”项目32个。
(四)实施金融赋能产业发展计划。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惠及文旅企业300家以上,新增贷款17亿元以上。开展金融服务文旅企业专项行动,出台“文化+金融”三年行动计划,争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五)发展文旅融合新业态。认定市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创建省级文旅康养强县、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争创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培育国家、省级乡村旅游品牌单位10家以上。完善文化场馆旅游服务功能,依托大学路“网红墙”开设文创休闲空间。推出10条一日游、多日游经典旅游线路。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提升城市旅游品质
(一)开展重大任务攻坚。高水平承办省旅游发展大会,办好国际旅游休闲城市·青岛论坛、2023山东国际旅行商合作发展大会、山东邮轮产业发展论坛、全省文旅数字科技成果展、项目观摩、文旅体验等活动。深入开展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推动415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完成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青岛段)规划编制和重点区段贯通工作。出台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工作方案、3A级及以下景区动态管理制度,创建3A级以上景区不少于4家,完成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5A级景区创建,打造“最美景区”5家以上。建设不少于5处游客服务中心、23处旅游服务驿站。
(二)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出台智慧旅游景区创建规范,培育智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样板景区各5家。健全完善“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拓展应用场景,年内实现入驻文旅企业商户超1000家,平台用户超300万。
(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落实旅行社责任险补贴政策,办好全市导游大赛,培训500名一线执业导游。实施星级饭店品质提升行动,培育精品民宿50家,培养一批优秀旅游民宿主人和民宿管家。举办“文明旅游四季行”系列品牌活动,在重点游客集聚区建立50个志愿服务站点。
(四)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办好“上合之夏”等国际交流活动,健全与上合组织国家、“一带一路”国家旅游城市合作机制。办好胶东海洋童玩季、海洋婚恋文化周等节会活动。面向重点客源地国家开展入境旅游宣传推介,赴沿黄流域、长三角、东三省等地区举办“沿着黄河遇见海”旅游推介会,与5个以上黄河流域城市建立新媒体传播矩阵。
三、优化公共文化供给
(一)提升文艺精品供给质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影视精品项目、优秀原创节目和公益广告。新创复排30部左右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指导京剧《东方大港》高质量完成全国性文艺展演。
(二)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市博物馆扩建工程实现封顶,市图书馆邮轮港区新馆开工建设,完成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立项。做好第七次全国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争取上等级馆数量走在全省前列。推动市级博物馆、图书馆等智慧化转型升级。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争创省级文化样板镇村和公共文化新空间。
(三)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行动。完善提升“欢乐四季”文旅活动品牌,办好国际戏剧学院奖、谭盾音乐周、国际小提琴比赛等大型文艺活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5万场次以上,培育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新建10处“城市书房”,举办全民阅读活动200场以上,乡村阅读活动4000场以上,制作《书香青岛》电视节目,力争出台《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扶持政策》。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一)加大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力度。落实好“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建设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青岛文物保护利用基地。继续实施“探源青岛”工程,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出台《青岛市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的行动方案》,加快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青岛段)、三里河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编制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规划,开展全国文物普查和重点文保单位申报工作,公布一批市级、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深化“博物馆之城”建设。组织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全年新增博物馆不少于5家,编制《全市博物馆馆藏文创产品手册》,力争在全国、全省博物馆展陈评选中获奖,面向社会开放名人故居5处以上。
(三)拓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路径。加快推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深化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推进5A级景区创建,力争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出台实施《崂山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片区总体规划》。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建设3-5条手造特色街区,办好青岛手造节等系列活动。
(四)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打造一批红色文化标识地,新增乡村革命旧址展示利用项目5个以上。建立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举办“红色文化主题月”等系列活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主题游径推介。实施省级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创建工作,加快建设胶东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
五、提高市场监管质量
(一)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健全演出信息常态化公示制度,建立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剧本娱乐行业协会,探索出台新业态监管办法措施。建立在线旅游企业监管机制,开展旅行社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出境游市场整治。制定文旅市场信用管理制度规范方案,争创全国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完善“执法办案积分制”,全力突破重大典型案件。开展“分区域全领域执法”,探索实施“服务型执法”新模式,深入推进沿黄流域城市执法协作。
(二)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加大作品著作权登记力度,开展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督查。创建国家级、省级印刷示范企业,省级印刷特色企业,省级最美书店共不少于10家。强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完成全国“两会”等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任务,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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