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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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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统计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统领,围绕全市“三条线”,持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抓牢理论学习主线,开展“四级联动学”,落实“第一议题”15次,召开学习研讨会7次,党支部学习130次。检视问题70项,自查梳理问题清单5项,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市级专项整治11项任务之一。确定33个调研课题,局班子成员带头调研51批次、148人次,围绕经济运行、重点课题、数据质量、五经普等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5篇次,5篇次得到市领导批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内化、转化,有效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五经普工作。市及12个区市全部完成政府发文,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完成全市11个综合试点和6个专项试点任务,制定“两员”选聘管理、单位清查等5个方案办法;梳理形成一般问题100条和特殊问题30条,组织12批次、1370多家单位培训和1040多家单位填报电子台账。探索应用“数字员工RPA”技术、利用企业微信搭建“两员”管理平台提升工作效能。做好普查宣传准备工作。

三是深化经济运行分析,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月度开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行业、分区市从发展变化、产业结构、质量效益、企业纳统、招商引资等方面,提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靶向建议。加强与城市宏观指标横向比较,开展青岛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统计监测,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半年完成分析报告67篇次,市领导批示12篇次。

四是深化GDP核算改革成果,提升全市经济发展质效。修订完善区市级GDP统一核算方案,研究制定统一核算基础数据使用办法。突出动态监测,聚焦全市核算10大行业、46项指标,形成“一月一表”“一区一策”“一业一计”,共提供靶向性建议120余条。

五是优化投资统计监测,发挥有效投资引领作用。精准开展投资分类统计,研究建立产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测制度,全流程反映产业投资项目储备规模、开工实效、建设进度、竣工投产以及产出成效。对30亿元以上项目将分规模在“智慧统计平台”动态展示。继续开展“四新”经济、24条产业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投资发展监测,全面反映投资补短板、调结构、促发展支撑作用。

六是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创新建立24条产业链、新兴产业专业园区统计监测体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创新开展“两高”企业统计监测,建立新能源统计监测体系。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生产监测,推进百货、超市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打造高质量纳统与名录库管理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纳统质量。1-5月份,全市新增纳统单位2094个,同比增长9.2%,比上年同期提升27.7个百分点。

七是从严从紧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打造良好统计生态。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提出明确整治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和专题培训会,成立市直工作专班,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成立5个指导组现场督导,高效推进,核查单位9667家,“双随机”和省级执法检查355家。配合做好省统计督察工作。加强坚持协同贯通,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协作配合意见、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及时移交案件材料和处分处理建议,准确追究相关责任。

八是扎实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组织开展全市基本医疗群众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等调查18项,调查有效样本48977个,与10万余名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收集群众建议14093条,撰写调查舆情报告7篇,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1篇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学习内容掌握不牢、理解不透,融合推进力度不够大。

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不精准。深度分析研究重点行业、企业发展中的新特点、新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不够,给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展建议需要提升。

三是统计专项整治还需加强。在遏制少数基层单位和企业面对考核冲动造成数据质量不高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等方面还缺乏针对性地研究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继续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委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持续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推进调研成果高效转化,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继续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坚持依法普查、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编制清查底册,开展普查宣传活动,实施单位清查,做好正式登记准备。

三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助力经济发展大盘稳定。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监测,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可靠统计支撑。

四是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继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做好省统计督查我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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