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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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维护好市民生态环境利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三民活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8条,全部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加强水污染防治”等建议已纳入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进行落实。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满足市民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任务,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态势。

(一)大气环境位居全省前列。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0条”,强化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联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年累计实施3520个大气治理项目,1-11月,全市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5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82%,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全省前三。

(二)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对11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精准施治,全年推动实施5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1-11月,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实现达标,李村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在全省率先实施整县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328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62%。全面完成我市772个入河(湖)排污口、6174个入海排污口摸底排查整治,“一口一档”严格分类管理,严控污水入河入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近年来最佳,崂山湾创建省级美丽海湾。

(三)土壤环境有力保障。全力抓好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为土壤管理再上“安全链”。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今年完成235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保障市民住得安心。

(四)生态示范创建取得实效。印发实施《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打造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今年李沧区、即墨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全市7个区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基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两山”基地达到10处。

二、全力深化改革促进便民利企,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印发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惠企政策2.0版,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我市首次进入全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前10名。

(一)更加简便快捷开展环评审批。在全国率先试点打捆审批,审批更加便捷高效,如即墨区9个金属加工项目、西海岸新区18个矿山修复项目打捆办理。积极稳妥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范围,试点园区扩大到19个,42大类94小类项目审批时限由17天压缩到1天,1100多个项目受益。对761个省市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做到即来即审、高效快捷。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

(二)更加精准高效推进执法监督。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指导,在制造、建材等10个行业19家企业开启“入企驻厂”帮扶试点,形成行业“环保体检单”,指导同类企业开展规范性自查,惠及企业2300余家。创新实施中小微企业专项正面清单制度,正面清单企业扩容至2583家,数量全国领先。今年非现场执法率达到49.19%,同比提高17.6个百分点,有效减少入企频率,做到无事不扰。

(三)更加用力满足安全用地需要。清单化调度29个重点地块,加快推进修复治理,今年完成了5个地块修复、占全省总数的71%,释放安全用地905亩,全力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攻坚安全用地需求。

三、全力解决市民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全力保障市民生态环境权益。

(一)环境法治建设得到加强深化。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修订处罚程序规定,全面构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联合市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实质修复。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0起,移送公安部门23件,以严密的法治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二)环保督察整改得到有力推进。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完成了一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今年全市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标到地表水准四类,完成6000余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海域范围违规用地问题得到解决,等等。目前,两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20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91项,6548件信访件,已办结6535件,其余问题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

(三)群众关切问题得到有力落实。整合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举报、新闻曝光和新媒体投诉等,全方位、多渠道收集各类群众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对这些投诉举报问题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投诉执法联动机制,推动问题即诉即办、及时解决。对76个重点问题全部落实局领导包案,“一对一”制定方案推进解决,对疑难复杂事项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抓教育、解难题”专项行动推动问题解决。今年受理市民反映问题4003件,已办结3906件,其余正在有序办理;《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收到意见建议172件,全部及时办理回复。

(四)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今年产生的20.4万吨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承办全省首次综合性辐射事故演习,检验市级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和整体响应能力。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神话之鸟”中华凤头燕鸥,今年在青岛单次观测到142只,创造了全球单次观测最大数量记录,今年发现全球新物种“山东褶大蚊”。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构建“1+11+N”工作推进机制,印发“无废工厂”等11个“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完成海尔废旧家电拆解再循环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14个,多措并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空气质量有时还比较差,个别河流断面水质存在月度超标等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市民朋友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实干担当书写美丽青岛建设精彩答卷。一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以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认真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更加有力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四减四增”,加大生态示范创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环境要素保障、环评审批、执法监管改革创新,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持“严字当头”,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抓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四是持续解决市民“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找准当前生态环境方面市民反映集中、各方密切关切、问题反复出现的重点问题,全力维护好市民生态环境权益,不断筑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生态环境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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