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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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努力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是我们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去年“三民活动”,我局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12条,全部认真进行了办理和回复。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锻造“实干家”干部队伍,全面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积极进展。

一、坚持以治污为重点,提升宜居宜业宜游“高颜值”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更靓了。

“减污降碳”天更蓝了。印发实施全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夏秋季臭氧污染强化治理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完成2000多个大气污染物治理项目、16个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项目,建设完成5个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提前两年完成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9%的目标任务,全市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我市连续四年全省排污强度最低,2021-2022年采暖季全市首次实现重污染天数归零,PM2.5同比改善7.6%,今年优良天数达到292天,同比增加12天,空气质量有望连续三年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消劣争优”水更清了。印发实施2022年青岛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计划,落实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盯紧“两清零一提标”、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河道精细化管护等重点工作,推动落实33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完成772个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市2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4个断面水质实现跃升,基本消除地表水劣V类水体,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严格落实湾长制,6174个入海排污口完成排查整治和验收销号6033个,位居全省第一,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历史最佳。

“系统防治”土更净了。加强建设用地全过程管理,抓好污染地块修复治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8个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完成332个地块调查报告评审,109个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开展5轮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2863家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强化医疗废物监管,2.7万吨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二、坚持以争先为动力,擦亮生态环境工作“金招牌”

全面抓实“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坚持当龙头、作表率、开新局目标定位,创造更多标志性成果,推动各方面工作实现新跃升。

一是获批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试点。完成26项年度重点任务,用好先行区政策、技术优势,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大大缩减修复周期,跟踪服务137个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调查项目,全力保障全市安全用地需求。

二是灵山湾荣获美丽海湾评选全国第一、全省唯一。系统推进海湾综合治理,灵山湾成功获评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一名,央视《焦点访谈》、山东卫视《晚间新闻》对我市海湾保护工作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中宣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专门点赞。

三是西海岸新区获批全国首批、全省首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围绕试点工作,成立市、区两级工作领导架构,编制试点方案,签约全国首支绿色气候基金,研发“碳中和贷”“减碳保”“湿地碳汇质押贷”“蓝色债券”等多项“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产品,遴选气候投融资项目40余个,目前气候类基金规模超过400亿元,积极搭建了中欧环境与气候国际合作机制平台。

四是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入选国家级试点。编制轮胎行业、啤酒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指南,填补国内空白。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案例入选全省《“抓环保促发展”100例》,入选数量全省第一;主动对接、跟进服务,保障不在环评上“卡壳”,90个金融工具项目完成环评手续76个,635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环评手续485个,有力推动了全市重点项目落地。

五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丰硕。出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崂山区、城阳区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西海岸新区、胶州市成功争创首批全省生态文明十强县。

三、坚持以利民为根本,当好为民解忧纾困“贴心人”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有力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事关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持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领导带头、专家辅导、全员覆盖的学法格局,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的能力水平。全年创新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63次,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法律问题171个。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推进形成更强生态治理法治合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7件,移送公安部门22件,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力推进。积极履行整改办职责,建立清单化调度制度,督促推动整改落实,两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20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75项,两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6548件信访件,已完成6494件,其余问题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李村河流域综合整治被中央督察办选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优秀典型案例,山东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整改,压实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推动解决一大批“老大难”环境问题。

三是发起“百日攻坚”大力解决群众诉求。针对重点信访举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生态环境领域的顽瘴痼疾,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难点焦点问题83件。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活动,今年受理办理各类生态环境问题5631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有力维护了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四是农村水环境治理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坚持把集中处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维保障,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硬措施,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整县制治理,累计完成230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标准、治理效果、完工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污染防治工作不够精细等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市民朋友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方向,全力推进美丽青岛建设。落实青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扎实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加快“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国家级试点,推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打造绿色发展的“青岛样板”。二是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为导向,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抓好危险废物、重金属及尾矿库环境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监管,确保及时有效无害化处置。三是以“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治理,保持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河一策”加强重点河流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着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切实抓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继续落实好“常态化攻坚”行动,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市民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贡献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