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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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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我局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去年“三民活动”,我局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93条,全部认真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用心做好“生态惠民、生态便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四篇文章,全力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坚持生态惠民,多措并举创优美生态环境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我市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多项指标创近年最优水平。1—11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88.7%,同比提升8.8个百分点;PM2.5浓度28.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9%;PM10浓度57.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3%。

  市政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找问题、促整改、抓落实。紧盯影响我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因素,从抑尘、控车、压煤、减排等重点方面持续发力,出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20条”。争取中央、省级大气污染治理资金8021万元,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出租车走航监控等先进技术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碧水保卫战全面达标。1-11月份,全市1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7个断面水质实现跃升;全市35条重点河流和33个重点水库的94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51个,水质较差的劣V类数量降为3个(同比减少4个),全面完成“十三五”市控以上劣V类水体断面控制目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98.8%,同比升高0.2个百分点;胶州湾优良海域面积占比达到74.8%,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实施了33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全市域摸排各类入河排水口6588个;实现市控以上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全覆盖,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966万元。扎实推进湾长制,全市设立100名湾长,强化海湾巡查监管;对排查出的6174个入海排污口全面溯源,为下一步做好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净土保卫战取得实效。推动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监督性监测和执法检查等土壤环境监管制度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全市设立323个国省控土壤、农产品产地例行监测点位,督促指导131家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环境监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土壤治理修复试点任务。

  二、坚持生态便民,深化改革促环保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1-11月份,全市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1281.7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281.57吨。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出台实施6项环保稳企惠民措施,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对45个防疫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出审慎监管措施,对18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或从轻处罚,共免罚案件100余起。

  强化担当作为,积极推进“15个攻势”。主动融入“15个攻势”主战场,我局承担的27项作战任务扎实推进。大力推进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全市核发排污许可证2441张,登记管理20130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强化环境损害者的生态修复责任,打破“企业污染、环境受损、政府买单”困局,全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7起,涉案案值1.2亿元,在全省首批实现区(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全覆盖。主动服务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全市重点项目及第二海底隧道、地铁、胶东国际机场等重大工程项目,高效办理167个市重点项目、17个省重点项目环评手续。

  不断深化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护航”企业发展,对标深圳、上海等先进城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园区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零增地技改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豁免一批环境影响小、风险小的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等“三项改革”措施,今年以来,共办理环评告知承诺审批612件,并均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立完善诉求解决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环境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土壤污染调查评审工作指南,将对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审批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促进项目尽快开工投产,我市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919个,目前已开展调查914个,完成评审890个,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三、坚持生态利民,严格监管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集中学法7次,组织法治培训6期,参训人员1200人次。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率100%。加强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对6家编制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较多的单位通报批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失信记分12次,保障环评工作质量和市场秩序。

  持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实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和专项执法方案,加强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应用,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压减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执法精准性,杜绝执法“一刀切”。截至11月底,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36起,处罚6298万元,将32起严重违法和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四、坚持生态为民,精准发力解群众急难愁盼

  用好环保督察利器,坚决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成立11支督战队,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清单化调度,加强“四不两直”检查,全市开展2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集中排查整治。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0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73项;转办的2705件信访件,已办结2697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存在的环境难题。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认真落实“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积极参加“问政山东”“问政青岛”和“行风在线”,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大力化解环境信访积案。今年共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8282 件,其中“三我”活动平台转交3912件,均全部按时办结。

  狠抓农村环境治理,不断提升乡村生态振兴成效。全市3269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60.9%,提前完成省上下达我市30%的目标任务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40%的目标任务。842个村庄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较好解决了生活污水乱流、畜禽粪污乱排、垃圾乱倒等问题,79.2万人受益。

  当前,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9项约束性指标预计都能顺利完成。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难点堵点问题,比如,环境质量与老百姓的愿望还有差距,秋冬季雾霾仍有发生,个别河流出现月度超标,一些噪声扰民、异味扰民问题反复发生,等等。我们将认真听取市民朋友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全力投入“15个攻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二是深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和优美环境。四是大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更大的生态环保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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