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2020年度市直单位业务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11-17
字体大小: 打印

 单位名称:市司法局           主要负责人:万振东           联系人:李立梅     联系电话:81608716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目标

1

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备案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制订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按照立法法要求,做好《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及送审工作。做好《青岛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公布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等改革需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2

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会同市中级法院制定《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实施意见》,督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者到法院旁听等形式,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3

做好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监管工作,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完善并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市党政群机关履约践诺。

    优化完善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运用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实时监督工作,监督情况每季度形成通报进行全市通报。制定印发《关于及时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完善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机构后确定的“三定方案”,依据执法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或本系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备案审查。履行市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督促市党政群机关履约践诺。

4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体制机制,严格政府合同审查,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

    调整法律顾问体制机制,选聘政府法律顾问,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统计、法律事务报送等工作制度,指导部门、区(市)及市直国有企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制度,总结合同审查注意事项,强化送审要求,规范合同内容、格式,严把合法性审查关,确保合同审查质量,有效预防和降低政府签约履约法律风险。认真办理政府专项法律事务,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提前研究,切实提高法律事务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推动区(市)普遍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堵点,加强与各政策制定兑现部门、商会、协会的对接,形成各方工作合力,促进惠企政策落实。

5

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

组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参加全市学法题库命题工作,组织年度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工作;组织部分市直机关参加“我执法我普法”普法在线节目上线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旁听庭审活动。

6

夯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

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完善“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推动全市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10个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占比达35%,全面推广使用“智慧调解”系统,市、区(市)、镇(街)三级建成使用率达到100%。贯彻落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零差错、零失误”要求,平稳顺利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考务组织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建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20个、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0个,重新修订“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换届选任、任前培训,以及监督案件等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省司法厅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厅基层法律服务申请执业培训考试,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指导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完成换届工作。

7

坚持发展引领,推进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定《青岛市涉外法律服务实施意见》《中国(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法律服务实施意见》。支持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及合作,引导2-3家知名律师事务所进驻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上合示范区。鼓励、支持中小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进落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公布公证机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规范运行,试点公证机构开展司法辅助事务。制定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司法鉴定业务流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方案,建立司法鉴定专家库。指导做好行业协会换届工作。法律服务营业收入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增长目标。

8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优化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援助。下发法律援助“减证便民”通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深度参与法治扶贫,积极开展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全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打造“12348”专线服务升级版,引入公证、司法鉴定、商事仲裁等咨询业务,遴选组建2020年度专线值班律师团队,落实群众满意导向的值班考评机制,做好专线技术服务外包,保障7×24小时为群众提供在线律师咨询。遴选组建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实行案件办理全程跟踪评查,组织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开展法律援助义务量核定,促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

创优目标

1

推动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提升基层社会组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研究制定《关于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备案工作指引》,在全市社会组织中推广设立100家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化解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该指引系全国首创,就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备案工作提供详细指引,从设立参考要件、设立工作流程、信息化备案管理、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不断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健康有序发展。            

2

打造“法援在线”移动服务平台。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发引进“法援在线”移动服务平台,建立从法律援助申请到受理、指派、监督、结案、数据追踪的一整套运转机制,实现法律援助群众申请、网上受理、律师办理和中心管理网上运行、掌上办理;以“法援在线”平台为基础和支撑,实现实体、热线、网络等各平台数据融合、线上线下一体服务,为群众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法律援助服务,使法律援助管理运行更加高效便捷。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宁波市。依托“法援在线”移动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服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