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一、背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室外电子屏因为其表现形式多样、性价比高、更新便捷、内容丰富、发布时段长等诸多优点,而越来越多地取代了传统室外广告或展板的地位。近年来,室外电子屏数量呈迅速上升趋势,覆盖领域也越来越广,我市的大型超市、集贸市场、酒店、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生活空间,很多终端和渠道都设有室外电子屏,这种新媒体形式已经逐渐融入到我市的人民群众生活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
但是,室外电子屏在点亮城市空间的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机制薄弱。青岛市2018年3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室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只在第十七条提及了“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形式的室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保持画面显示完整,出现断亮、残损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对室外电子显示屏的管理规定不够详细。目前,我们也尚未查询到关于室外电子显示屏的管理方面更加详尽的规定。二是光污染、噪音、安装设计不规范对环境的破坏以及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问题。三是年久失修,疏忽管理导致的线路老化与短路,电子屏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存在的易燃易爆隐患以及使用主体多样化、播出内容即时化等问题,成为安全播出的监管难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当前,如何加强我市室外电子屏的管理,也是一道民生课题,需要我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的要求,从室外电子屏的有效管控入手,利用室外电子屏的宣传功能,叠加其社会治理,主流价值宣传,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功能,打造出具有区域特色的智慧风景线。
三、几点建议
(一)联合协作,深化精细管理
现有室外广告及电子屏的审批部门及主管部门较多,有规划、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这就需要在规范审批流程的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对接。一是应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加强各主管部门的全过程协同管理机制,推动室外电子屏科学管理,避免出现问题责任难以明确而互相推诿的现象。二是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室外电子屏管理规范应在青岛市管理办法的框架内进一步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自身情况的室外电子屏规范标准,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合理性和美观性。三是建立起与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的信息沟通平台,多角度加强对使用室外电子屏单位的监督。室外电子屏管理,不但需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常态化与持续化管理,更需要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各级规章制度,在使用的同时,经常进行电子屏的质量管护、音量分贝、光源亮度等方面的自查自纠,保证使用安全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联控管理,实施智慧运行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广泛应用于城市建设与管理中,可以在现有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电子监控和物联网平台的电子显示屏监管系统,使人工管理和自动管理相结合。一是应借鉴上海、杭州等地的先进管理经验,探讨我市室外电子屏的平台建设工作,以智慧化手段解决电子屏播出安全问题,进一步明确我市的牵头部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责任,从而为联网室外电子屏统一管控打下基础。二是把所有室外电子屏统一接入监管应用平台,实现统一管控。确保播放内容的安全传输、播出资源的全程留痕,管理部门可以实时监管每块电子屏的状态及显示内容,确保电子屏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加强主动管理,在联网的基础上,通过现有数字电视播控安全技术手段,对室外电子屏的播放内容进行技术审核与编排,并增加紧急管控,最大程度避免插播事故的发生,实现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的智慧化实时监管。
(三)联网构建,打造区域文化
室外电子屏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元素,是政府、企业与群众沟通的有效渠道,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可以向群众传播信息,还是城市文化形象的一部分,并且能建构现代城市图景,在提升城市品位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一是在电子屏设置审核时要严格把关,尤其是大型的室外电子屏,应充分考虑是否适合其所处区域,是否与周边环境冲突;在设置室外电子屏时应引入专业人员参与,在电子屏的位置、大小、色彩等设定上合理规划,保证与环境和谐,保持城市街景美观。二是在内容规划上用心挖掘。在各使用单位自主播放商业广告、单位介绍外,可以由宣传、文化等部门统一提供能体现我市历史地域特色、新时代工作成绩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片,广泛宣传区情政情,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三是开发社会公益宣传功能。在联网联控的基础上,依据标准定时定量播放公益广告,并在关键时间节点,在室外电子屏上统一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播出,进一步拓展我市的主流宣传阵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