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市卫生健康委 主要负责人:隋振华 联系人:王广斌 联系电话:8591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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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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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目标 |
1 |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出台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政策文件,年底前在全市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属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国家、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单位,创建改革典型。加强医护人员队伍管理,完善考核办法,提升业务水平,净化医德医风。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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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双招双引”力度 |
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建设方案调整;争取完成市胸科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方案;完成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土地归属和供热方式调整,争取年内启动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市海慈医疗集团康复中心和青岛第二卫生学校助产实训楼建设项目竣工;开工建设平度市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中央投资项目)。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负责的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入选数量保持全省领先。积极发展健康产业。推进西海岸新区智慧医疗中心、高新区蓝色生物医药科技园、胶州上合示范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引进建设5家高水平医院,引进国际医院等优质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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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等便民惠民服务 |
优化居民就诊就医环境,推进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就诊一卡通服务,全市40家二级以上主要公立综合医院实现就诊一卡通;制定电子健康卡实施方案,建设电子健康卡市级节点,完成17家医院接入电子健康卡系统。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绿色通道。在省考核民生工作评价中,力争达到全省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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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强化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设 |
依托医疗机构,按照统一装饰风格、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设施设备、统一调度指挥终端、统一人员配置、统一制度规范的“六统一”原则,新建标准化急救站20处,提升院前急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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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 |
深化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战略合作,推进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项目建设,召开第三届“国医大师”论坛,建设1个省级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深入实施“中医药+”战略,出台《青岛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项目》,建立1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10个中医药特色小镇(街区),开展“三伏养生节”、“中医药文化节”,推进养生保健“六进”。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实施振兴国医行动,建立40个精品国医馆,完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在省内率先开展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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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打造医养结合青岛示范经验 |
推行“医疗机构中设立养老床位、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建立养老医疗医联体、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农村卫生院与敬老院合二为一以及居家诊疗”等医养结合模式,全力打造“顶层设计制度化、运行管理法制化、服务提供社会化、工作内容多样化”的青岛示范经验。年内,现有的养老机构90%以上提供医疗服务、5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包括中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并以社区居家为重点,在全市培育10个以上社区居家医疗服务典型,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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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鼓励支持社会办医 |
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完善我市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年内至少完成10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设置与登记工作。进一步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医疗机构专家审核结果同时送审批部门和申请人,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多机构执业医师可以按实际执业情况纳入所执业医疗机构校验的医师基数。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院前急救任务,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进一步放宽规划限制,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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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健康老龄化 |
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把整治“两非”作为性别比治理的关键措施,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区市的工作指导、督导和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各区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考核指标。开展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救助,帮扶更多计生困难家庭。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孕前优生免费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政策理论研究,出版论文集。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5个试点项目,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0场次,在主流媒体上宣传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和科学知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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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目标 |
1 |
争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城市 |
一是搭建医疗机构心理服务平台,2019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设心理门诊或精神科达到60%,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设立心理门诊达到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心理(精神)科门诊达到60%。二是打造“互联网+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通过市卫生健康委网站、APP等开展青岛市居民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心理服务的医生进行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授予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2019年培训心理健康指导师100名。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均达到85%以上。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深圳市。达到国家试点城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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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部农村区市进入国家县域医共体试点 |
一是实现2019年在城阳、即墨、西海岸新区(三区)和胶州、平度、莱西(三市)全部进入国家县域医共体试点,实现农村区市医共体全覆盖。二是出台青岛市区域一体化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方案,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三是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选派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生到农村区市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口支援,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深圳市。在国内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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