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直单位业务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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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负责人:胡义瑛       联系人:王纬   联系电话:85912822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目标

1

实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程,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改进和规范就业目标考核。完善稳定扩大就业政策体系,构建重点建设项目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和青年见习计划。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85%以上,实现就业1.5万人。打造大众创业“升级版”,完善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市级创业总部,创建1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实施就业创业扶贫攻坚行动,确保本市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就业,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100%帮扶创业。完成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度就业扶贫目标任务。

2

实施高校毕业生聚青行动计划,提升城市发展活力

鼓励高校毕业生来青、留青、回青就业创业,聚青人数达到7万人以上。出台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安家费和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当年享受政策人数达到4万人。实施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举办第六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率先创建在青高校就业服务工作站,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员制度。优化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大幅降低城市落户门槛,将未就业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扩大到专科毕业生。全面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网上登记、调整改派等手续,毕业生落户与档案脱钩。密集开展大学生招聘活动,搭建网上引才招聘平台、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更多外地人才来青创新创业。简化人才引进资格审核流程,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青。扎实推进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制管理,确保登记就业服务率不低于98%。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创新实施创业训练营活动,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

大力推进招才引智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持续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全年引进聚集各类人才23万人以上。实施顶尖人才奖励资助政策,做好顶尖人才申报认定及奖励资助。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建设市级专家服务基地10家。举办“招才引智名校行”“蓝洽会”等品牌引才活动。实施中介机构和个人引才奖励办法,促进市场化引才引智。打通港澳地区招才引智渠道,在港澳地区设立境外招才引智工作站。探索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创新型引才机制,增加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国内引才引智工作站设站数量,降低人才引进落户门槛,优化人才落户资格审核。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调机制,优化人才引进环境。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负责的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入选数量保持全省领先。

4

积极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年实现技能提升3万人。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布职业技能培训紧缺急需专业和职业(工种)目录,推行实名制管理。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扩大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办学规模,全市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培养层次学生比例保持在85%以上。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探索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乡土技能人才科学评价及有关领域技能人才互评互认。举办青岛市第十五届职业技能大赛、中日韩青年技能大赛。加强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年内引进和培养国家级技能领军人才不少于6名,开展第八届青岛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制定出台《青岛市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引进奖励实施细则》、《青岛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强化技能人才奖励激励。

5

兜牢社会保障底线,为企业降费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缴纳企业社会保险人数净增5万人。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调整养老金待遇。持续推进“同舟计划”,统筹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适度提高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水平。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社保降费率工作,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政策期限。根据国家和省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我市企业养老、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使用的平均工资口径,全年为企业和职工减负70亿元以上。

6

放权松绑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完善岗位设置管理,畅通事业单位各类人才晋升通道,下放聘用管理权限,统筹调控使用不同经费形式、类别和等级的岗位,分系列逐步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评审工作,完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政策。打破事业单位类别和经费形式限制,畅通事业单位各类人才交流渠道,提升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充分发挥招聘单位选人用人主体作用,加大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力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示范点联系点创建工作。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强化正向激励,适当扩大表扬奖励覆盖面。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政策。扩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支持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

7

推动劳动关系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构建“劳资两利”的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以三方委员会为统领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体系,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用工指导,做好改制、破产、搬迁、资产统一监管等改革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好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推动行业、园区等建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调解工作效能。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开展诚信用人单位评价,实施分类监管。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强化惩戒力度。开通手机举报投诉平台。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

创优目标

1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高质量就业

率先实施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同城同域同待遇。实施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大幅度降低政策门槛,享受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人数达到20万人。创新实施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实施就业创业政策“三项清单”制度,提供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探索试点就业创业等补贴发放“零申报”。优化经办流程,推进全市通办、全程网办,在全省率先启用市级就业智慧大厅,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创新出台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新政策,培育家庭服务业生态,着力降低用工成本。率先出台就业创业资金风险防控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搭建智慧就业平台,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全年提供就业岗位40万个以上,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中,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的达到70%以上。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深圳市。政策较深圳更加优惠、材料较深圳更加精简、申领较深圳更加便捷、落实较深圳更加有力。

2

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放管服”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现“4个10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实现网办率100%;市、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服务平台覆盖率100%;市、区市两级人社办事大厅实行帮办代办、午间延时、双休日预约、快递送达等便民服务100%;办理量最大的50个高频事项全市通办率100%。打造“青岛人社·学历汇”信息采集平台,毕业生学历信息网上采集认证,一次确认、全市通用。取消毕业生派遣改派手续,方便毕业生就业落户。建设“劳动能力鉴定智能工作站”,实现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网络化、身份验证数字化、鉴定现场电子化。试点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环节的“零跑腿、零距离”。创新实施社保待遇领取大数据认证,80%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实现认证“零打扰”,其他由人社部门主动服务认证。通过梳理、共享其他政府部门数据,减少群众提供证明材料,推动“政策找人”。开展“民营企业万户行”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全年宣讲企业1万户以上。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深圳市。部分工作与深圳持平,部分超过深圳,部分工作为首创。

3

聚焦“双招双引”攻势,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

坚持平台思维和市场化方式,提升“全球博士青岛研修营”“首届中国青岛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大会”“蓝洽会”“中国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招才引智名校行”等活动在全国范围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引入市场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青岛博士创业园、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等园区高质量发展。打造“线上+线下+人才快递”服务模式,丰富“智慧人才”平台内涵,实现全市人才政策分类精准查询、高层次人才信息一网采集、学历学位信息共享应用、人才供需网上对接,高校毕业生补贴申领、拔尖人才等人才工程申报、博士后建站补贴申请、引才活动报名全程网办,纳入“智慧人才”体系的“零跑腿”人才服务事项占比90%以上。充分发挥中国海洋人才市场(山东)在胶东半岛一体化发展中的线下招聘辐射作用,在已有六个分市场基础上,今年增设西海岸新区分市场。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深圳市。部分与深圳持平,部分超过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