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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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学深圳、赶深圳”和发起“15个攻势”任务要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有关工作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顶格化推进

  1.法治政府建设发力提速。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有关情况分别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启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创新制定可量化的模拟测评计分标准,我市被省推荐参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并名列省内首位。

  2.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健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市政府令,对调整的行政机关职责加以明确,确保履职合法。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全国率先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贯通”。截至11月底,共查市委、市政府发文85件,会议议题、纪要305件,其它各方来文700余件,审查政府合同70件,办理国家、省法律法规征求意见25件。

  3.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公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局作用,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4次,评查案卷110余份,完成我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平台搭建并投入运行,全省行政执法监督现场会在我市召开。重新确定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共审核通过执法主体536个,人员22123人;清理执法主体166个,人员2200余人。对2720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4976名持证满四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年审考试。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实施

  1.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精准。全省率先发布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14家单位15次上线讲法、3.7万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彩虹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建成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9家。完成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保留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2个、省级85个。播出“法治政府之声”46期,“法治政府进行时”10期,“新说法”“真情调解”等以案释法类节目600余期,群众法治关注度不断提高。

  2.矛盾纠纷化解更具效能。深化“枫桥经验”落实,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三道防线不断巩固,全市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04个、各类调委会7369个,共有调解员24774名,年调处矛盾纠纷25127件。强化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建立35人市级专家库并指导建立252人区市级专家库。

  3.行政复议应诉更见实效。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台工作规定,落实月通报制度,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观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月上升,10月已达100%。出台《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截至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63件,办理应诉案件275件。

  (三)法律服务行业规模化发展

  1.服务中心大局力度加大。新增公职律师机构35家、人员14名,公司律师机构20家、人员30名,全省率先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举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论坛,组织律师撰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开展“1+1”法律援助、律师希望小学捐款等公益活动,为青岛地铁招投标、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现场监督公证508件,全国律师行业党建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2.服务保障民生力度加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提供咨询2.2万人次,受理案件1.1万件,市中心智能服务机器人投入使用。“12348”专线实现7×24小时服务,累计接话7.3万次,接话时间减至15秒内。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断深化,组建188人律师志愿团,办理案件1039件。“零失误”“零差错”完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任务,服务考生8211人。

  3.推动行业发展力度加大。开展律师业“双招双引”,组织召开上合示范区建设法律服务座谈会、自贸区法律服务专题座谈会。新设律所32家,2家本地律所拟与香港律所合伙联营。公证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2家合作制公证处设立方案获司法部批复。截至11月底,全市律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受理办理案件10.4万件、8.3万件、0.77万件、1.5万件。

  (四)法治保障体系规范化运行

  1.监管安全稳定持续保持。常态化开展监所监管、生产、执法执纪等监督检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300余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7项,全市监狱连续19年实现监管安全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累计转递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17条,特赦罪犯4名。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541件,执法案卷保持“零差错”,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保持100%。

  2.“两类”人员管控不留死角。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重要问题、人员全部实行挂牌督办,共手机定位监管2900人、电子腕带监管400人。年内累计警告社区矫正对象117人、提请撤销缓刑9人、撤销假释2人、收监执行11人。

  3.法律服务监管严格规范。制定规范律师行业竞争行为的实施意见,开展法律服务年检考核,共检查机构114家,法律服务市场总体稳定。开展司法鉴定违规执业专项清理整治、公证质量抽查和优秀卷宗评选等活动,抽查卷宗348个。截至11月底,共行政处罚律所1家、律师2名;向公证处下发整改通知3次,行业惩戒公证员1名;对司法鉴定人立案调查5名。

  二、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取得的成效

  (一)实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惠企政策落实。选定5家律所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权益保障、监督政策实施、参与政策制定等服务。目前,共梳理惠企政策7000余项,咨询、举报线索600余条,企业需求7大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19大类,部分案件已协助解决。

  (二)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我市被纳入“全国告知承诺制”试点城市,全国率先制定《证明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共办理审批事项3500余件。审批服务时限进一步压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审批缩短至10日、3日、7日。

  (三)贯彻民生领域为民立法。制定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审查修改《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地方性法规4件,《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10件。

  三、市民意见建议及政务热线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三民”意见建议9条,主要集中在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服务管理等方面。2019年,我局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共围绕制定重点工作目标9项,创新创优目标3项,均在年度工作中解决。同时,收到政务热线转办市民咨询、投诉731条,全部按期办结。

  四、存在问题和明年打算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标深圳等先进地市,我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比如市、区市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还需下大力气向前推进;法律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精品化发展还需拿出更具吸引力的政策措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照中办国办意见,运行效能还需继续提高。

  2020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大格局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优化营商环境、打赢“15个攻势”等方面出台规章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工作范围,固化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成果。二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引进知名律所,扩大开放法律服务市场,推动律师业跨越发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水平,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改造质量,实现第20个监管安全年。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率为零。加强法律服务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