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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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市物价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围绕“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加快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价格监管体系,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以“四新”推动“四化”、实现“四提”的中心任务,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找准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实施13项政策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清费减负降成本,及时贯彻落实省简化用电分类、清理规范加价行为、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政策措施,每年为全市工商业用户节省电费至少7.5亿元,为全市农业用户节省电费约1600万元。根据市内三区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市内三区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内三区工商业用户将减少支出约2694万元。为相关企业争取“价格治霾”补贴约900万元,对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免收余热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年可节省用电成本约1000万元。严格执行国家、省行政事业收费停征、减免政策,从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预计可减轻负担235万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稳妥推进存量文件清理。

  (二)扎实开展稳价惠民提升价格治理水平专项行动。

  下发了《关于印发稳价惠民提升价格治理水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从推进价格调控体系建设、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制定了24项措施,划分4个阶段,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建立了周例会和日例会制度,先后召开14次例会,峰会期间每日召开例会,形成10期工作动态。举行了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实战演练,组成11个巡查组,开展了周末市场集中巡查活动,检查经营单位1200余家,现场责令整改400余家,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商贸流通、餐饮、景区景点、停车场、交通运输等领域100余家重点经营开展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并组织经营单位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加强峰会期间价格监测预警,制定实施了酒店客房和餐饮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峰会前夕市区实行交通管制措施,派出价格监测人员,连续7天深入市区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价格监测、巡查,当天上午形成菜价监测情况报告,从而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蔬菜价格运行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全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组成多个专组,对商超、农贸市场开展价格巡查、检查,严肃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菜篮子”市场供应得到保证,菜价短时间波动后迅速回稳。

  (三)加强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

  连续23年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细化分解落实,制定了5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措施。加强价格形势分析研判,坚持月度分析、季度例会制度,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1-6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2%。坚持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日监测报告制度,上报价格监测报告50期。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先后6次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03万元、67.9万人次受益。继续在即墨区、平度市开展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承保面积2.1万亩,提供风险保障3780万元。围绕“吃、住、行、娱、购、游”以及电商、旅游、交通等领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出台了《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开展水、气、热、电信等领域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大力推进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设,1-6月份,受理价格投诉举报6102件,回复率100%。主动承担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任务,创新价格矛盾争议调处机制。办理各类涉案、涉税、涉纪检监察价格认定2008件,认定总额24.37亿元。

  (四)纵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贯彻落实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放开了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电价政策调整后,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规范商业综合体销售电价加价行为。针对成品油价格变动情况,缜密细致启动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首次采用网络远程升级方式进行价格调整,9000余辆巡游出租车完成网络远程运价调整,在国内尚属首次,也为今后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深化市管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崂山风景区门票“一票制”价格改革方案。贯彻《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衔接政策。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继续执行青岛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出台我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定了我市取消耗材加成补偿方案,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行实施后评估。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价格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在价格形成中没有充分体现;价格管理需要继续放权减权,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下半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市重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眼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围绕招商招才引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查摆“十个问题”,打破常规、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研究对策。

  (一)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牢牢把握机遇,加强系统谋划,全力推进落实,明确全市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努力方向、时间表、路线图,大胆创新改革、打好价格改革“组合拳”。一是“放开一批”,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项目。拟放开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项目。二是“下放一批”,定价权限进一步下放区、市政府管理,有利于实施更为科学、合理的动态监管。三是“规范一批”,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拟出台《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等文件,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聚焦企业和群众发展需求,梳理并公布我局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大力营造最优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

  (三)开展清费减负降成本专项行动。加强供水、供气、供暖和电信等领域价格监管。全面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四项目录清单”,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扎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克难的顽强意志,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高点定位、超前谋划,找准价格工作切入点,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打造价格工作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