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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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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创业、社保、人才等工作。2018年,我们围绕市民所想、所需,完善政策,优化服务,顺利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截至目前,城镇新增就业75.2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8万人,创业带动就业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3%。

  (一)实施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出台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实施42条新政,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降低政策门槛。出台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破解劳动者技能提升难题。出台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政策体系。

  (二)优化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开展企业用工定点监测、中美贸易摩擦涉及企业用工监测和失业预警监测,有针对性的做好中小企业重点领域稳就业工作。开展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评审认定,全市新增7家市级、3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更多劳动者创新创业。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出台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范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准入水平。出台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职业培训供给能力。完成即墨区及胶州市等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下放工作,着力提升鉴定质量。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8项新政,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补贴、扩大见习补贴范围等多项优惠政策。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大行动”,对口陇南、安顺等开展助力脱贫就业对接活动。深化就业援助月活动,实现困难群体就业3.8万人。

  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截至目前,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855万人,社保基金收支总体保持平衡。

  (一)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8万名失智失能人员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深入实施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28种特效高值药品耗材纳入保障范围,为11.7万名大病患者提供保障。修订实施《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二)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调整2018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调整1到4级工伤人员3项定期待遇标准。继续执行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38.7亿元。

  (三)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创建推广社保待遇领取“FAST认证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率先启用电子社保卡,全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市161家医疗机构实现异地结算1.3万余人次。

  (四)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监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新开工项目参保缴费费率达到100%。建成启用社保基金运行监控指挥中心,加强社保欺诈查处和防范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

  预计全年引进各类人才20万人,其中本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13.5万人,我市连续七年入选“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十大城市”。

  (一)积极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围绕统筹布局领军人才、产业人才等引进培育工作,出台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意见,实施22项创新政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出乡村人才振兴20条新政。围绕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出台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提高人才工作开放水平。

  (二)加大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参评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通试点。新增2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和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

  (三)实施重大引才专项行动。创新举办第18届“蓝洽会”,120余个高精尖项目签约落户。成功举办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2018年国际城市管理青岛年会。连续5年举办“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启动“青岛招才引智名校行”,延揽1万余名高层次人才来青创新创业。

  (四)优化人才公共服务。全面推行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和服务清单制度,深化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和海洋人才创业中心转型发展。聚焦“一业一策”,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发布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3003人获得落户资格。

  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一)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完成市直机关职级套改和晋升,积极做好试点总结工作。深化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功能区职员管理改革试点。

  (二)完善考录招聘制度。强化人岗匹配,全年新招录公务员719人。开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基层公务员,为基层机关招录本土优秀人才83人。推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平与效率双提升,圆满完成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组织工作。

  (三)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培训教育实践,开展“互联网+”创意创作大赛等活动。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深入开展,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示范点创建,提升机关事业人事管理服务水平。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万件,立案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4405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9%以上。

  (一)完善政策体系。出台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和劳务派遣用工。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构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长效机制。

  (二)推进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启动金融企业负责人薪改工作。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七区、三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1810元、1640元调整为1910元、1730元。

  (三)加大劳动维权力度。强化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全面提高仲裁效能建设水平。在全市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992户。向社会公布31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企业名单,强化劳动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六、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

  (一)围绕群众反映的“证明材料多、办事往返跑”问题,出台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公布144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取消49项证明材料,市民在网上就能办好就业登记、失业金申领等事项,启用社保“智能”服务信息系统,60%的社保服务事项实现“零跑腿”。

  (二)围绕群众反映的“办事窗口多、排队时间长”问题,主动对接公安等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引进落户“一个窗口”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帮办代办制度,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实现服务事项综合受理、一窗服务,办事时间节省30%以上。

  (三)围绕退休人员反映的“资格认证不方便”问题,在全国率先整合公安、民政、交通等20多个部门信息资源,让绝大多数退休人员在静默状态下,完成资格认证,“零打扰”的服务模式更加健全。

  去年的“三民”活动中,我们共收到294条意见建议,目前已全部按期办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业工作措施力度还需要加强,破解“有岗无人、有人无岗”难题的水平还需要提升;创业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不够高,城市创业活力还不够强;社保制度覆盖范围还需要提升,待遇保障水平离市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精准性还需要提高,人才梯次结构还不够完备,公共服务离“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19年,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打造“升级版”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加快建立“零跑腿、全市通办”的服务新模式,努力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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