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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突出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基层基础,规范管理服务,切实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做出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和救灾减灾备灾
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意见》,明确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内容,完善购买机制及相关流程。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出困难居民刚性医疗支出兜底救助指导意见,建立商业保险参与的医疗精准兜底救助机制,构建多层次、分类别、精细化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增强医疗救助精准性;扎实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夯实救急难工作机制,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建立精准救助体系;探索低保对象激活机制,完善救助工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实现从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加强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违法成本。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应急性救灾向常态化防灾转变;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做好汛期减灾备灾和应急救灾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出台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建立市、区(市)两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推进社区养老场所社会化运营,4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实现社会化运营;扶持建设20处社区食堂;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个区市新增5个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个区市引进或培育1-2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培育5个市级、20个区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家庭照料和邻里互助,建立100个邻里互助养老点。
开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治,所有机构达到证照齐全,出台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大一线护理员培训力度,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素质;加强养老机构和组织服务能力建设,90%以上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每个区市建成2-3个“养老联合体”。
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养老产业,积极引进优质养老资源,推进养老、旅游、房地产融合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建设1-2个集教育、健康、养生、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康复中心;出台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全市建成30个社区康复辅具共享中心,争取国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项目落户青岛。
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推进实体慈善组织建设,争取在每个区市至少有一家加挂慈善牌子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拓宽募捐渠道,提高慈善冠名基金的影响力和参与度;扎实开展慈善救助,着力打造“精准慈善”,创建青岛慈善“仁海”品牌;新增10处“青岛市慈善益站”。
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优化彩票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彩票销售模式,提高彩票销售量;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开展公益金项目全面督查和绩效评价。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治理。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做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各项实验任务;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培树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宜居幸福的示范先进典型。
做好第十二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第十二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建设,推进村(居)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推选与村(居)委会选举同步开展。抓好新任村(居)委会主任培训工作,对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高村(居)委会干部服务管理能力。
加强城乡社区民主制度建设。指导各区市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落实,进一步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
四、社会组织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登记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履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职责,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要求,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
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完善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加快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平台建设;选树一批社会组织成功品牌,推出一批经验典型;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行为,全年抽查率达到3%以上;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规范、执法能力建设,加大与业务主管部门、公安、司法的协调联动,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
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建设青岛市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会组织大数据管理,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从经验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转变。
五、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协调解决部队官兵新情况、新问题,为强军改革提供有力支持;组织开展科技拥军、文化体育拥军、“菜篮子”等拥军活动;督导办理2018军地互办实事事项,推进军地重大建设项目进程;做好2018年省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工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双拥工作品牌和亮点工程;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美丽青岛”行动。
优抚工作。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实现优抚数据动态管理;推广优抚精细化服务工作,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依托,以社会化、信息化、标准化为重点的优抚精细化服务体系;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社会化供养和房屋修缮工作,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组织相关纪念烈士活动,做好烈士褒扬工作。
安置工作。加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坚持政策落实的常态化,细致化、个性化;加大军供保障,提高管理效能和保障水平;建设军休管理服务网络,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六、社会工作
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第三届青岛和谐使者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市级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做好社工知识普及、考前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持续提升社工人才增长率。
开展社区社会工作专项活动。选择30%的城市社区、1-2个农村社区开展社区社会工作试点,加快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社区社工专业岗位,培育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引进专业社工机构,创新“四社联动”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意见,为社工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细则,规范购买服务内容和方式;制定农村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服务规范,推动社会工作规范化运作。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区划地名工作
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制定下发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惠民殡葬项目;完成主城区公益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公益殡葬设施建设立项开工;适时召开全市公益殡葬设施建设现场会;申报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完成“互联网+殡葬”平台的论证立项工作。
加大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分类关爱救助困境未成年人,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做好信息平台立项开发;争创全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示范区,推动儿童社会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形成全社会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婚姻收养等社会事务工作。出台关于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区域化属地化管理的意见,开发使用移交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长期滞站人员移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婚姻家庭服务和收养登记评估工作。
深化区划地名工作。推进胶州、即墨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等区划调整工作;开展界碑完好情况专项调查;拍摄地名故事系列微视频,推进地名文化建设。
八、老龄工作
夯实老龄工作基础。下发“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清单,督促老龄委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开展老龄工作调查研究,为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出谋划策;统筹推进老龄统计工作,新增老年人口信息5万人。
做好老龄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办专栏专题,广泛宣传惠老政策、老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依托青岛电视台制作播出《老龄好时光》电视专题栏目,依托广播电视台制作播出2018年度广播、电视敬老公益广告,提升社会敬老意识。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老年法律志愿服务暨宣传月”、老年消费维权系列宣传、老年公益维权示范站创建等活动;认真做好老年维权信访工作,及时办理完成老年信访事项;做好春节、老年节期间走访慰问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
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评选50个“敬老文明号”,提升社会为老服务水平。评选命名2018青岛“十大孝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遴选30位青岛老人代表,拍摄《青岛老人·2018》系列专题片进行电视展播,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社会关爱老年人。
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举办全市老年文艺汇演、老年书画摄影大赛、广场舞大赛、“银龄欢唱”等老年人特色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40个社区开办“银龄欢动社区课堂”,为每个社区至少培育一支特色老年文体活动队伍。依托青岛广播电台办好“空中老年大学”,发展远程老年教育,拓宽老年教育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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