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11-06
字体大小: 打印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一)拟订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政审批事务的协调管理;研究提出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的意见;参与研究并调整入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和布局;协调、督促重大项目和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

  (三)负责权限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规范交易流程;对交易过程实行监督管理;受理和查处交易过程中的投诉、举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综合专家库的建设、管理;负责交易过程中的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及运行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对入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部门(单位)的有关工作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

  (五)指导区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