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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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统计局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统计监测及统计分析

完成国家、省布置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任务;完成“四上库”平台企业监测;建立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建筑业及固定资产投资等七项调查数据库;完善工业、投资、服务业等专业统计调查;协助做好人力资源统计分析工作,为谋划推进全市人才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和数据支撑;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与净化深化年活动”,全年纳入名录库单位40万家以上,全年净增“四上”企业600家以上;建立预警预测制度,及时预测、预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战略部署统计分析,全年完成调研分析150篇、研究课题10项。

2

统计改革与数据质量

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推进工业、投资、贸易三大领域专业改革,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工作机制, 实行GDP核算与专业数据的联动审核机制;加强审核、评估和管理全市及区市基础数据。

3

法治建设与依法治统

建立统计责任追究责任制、完善统计执法程序等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全年执法检查“四上”企业80家;落实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4

大型普查及专项调查

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部署,抓好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和设备等落实,完成普查试点、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单位清查、宣传发动、普查登记准备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培训填报、审核汇总、总表编制等工作。

5

社情民意调查

服务市委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满足党政领导决策需求和了解民意,完成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焦点问题的民意调查;完成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调查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服务地方政府决策,组织开展自主调查。全年开展专项调查20项。

创新创优目标

1

建立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及创建派生产业统计方法与评价制度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创新建立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及创建派生产业统计方法与评价制度。围绕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军民融合、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创新建立指标体系、确立方法制度、构建评价机制;建立全市“一业一策”、“956产业”统计监测制度。通过寻找弱势和短板、开展发展量化评价、统计监测等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支撑。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争取1-2项全国统计系统首创,2项居同类城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