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市规划局
类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重点工作目标 | 1 | 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绘制市域“一张蓝图” | 1. 建立空间性规划合规审查工作制度。 2. 完成市域基础双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工作,摸清各类空间资源本底。 3. 完成市域“三区三线”(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空间规划编制的初步成果,绘制市域“一张蓝图”。 |
2 | 开展《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编制 | 1. 制定《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明确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 2. 深入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调研、座谈。 3. 围绕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和城乡空间布局,组织或协调相关牵头部门开展人口、交通等方面专项规划编制和专题研究,部分完成专家评审。 4. 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组织专家咨询(评审)。 | |
3 | 加强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 | 1. 完成《青岛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报告》。 2. 完成4项试点工作成果:《青岛市城市设计工作调研报告》《青岛市城市设计法规与技术规范》《青岛市城市设计探索与实践》《青岛市城市设计成果集锦》。 3. 编制完成《青岛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上报市城规委审议。 | |
4 | 做好 “美丽青岛三年行动”涉及规划的年度工作 | 1. 编制完成《青岛市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技术导则》。 2. 完成建筑立面整治提升设计方案审查,督促指导相关区政府完成建筑立面整治提升阶段性工作任务。 | |
5 | 推进老城有机更新 | 1. 编制完成《胶州湾老城有机更新示范带总体规划》,上报市城规委审议。 2. 完成《青岛国际邮轮港城概念规划暨启动区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规划服务工作。 | |
6 | 加强海岸带空间规划管控 | 组织编制《青岛市海岸带空间管控规划》,完成专家咨询。 | |
7 | 推进市政交通规划编制,加快市政交通设施规划建设 | 1.编制完成《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 2.结合市城乡建设委停车场普查工作进度安排,推进《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完成初稿。 3.开展《中心城区市政厂站设施用地整合与控制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专家评审。 4.做好地铁线路、辽阳路快速路、机场交通疏解相关工程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规划服务和论证工作。 | |
8 |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规划编制 | 1. 编制完成《青岛市大沽河保护控制线规划》。划定大沽河保护控制线,明确大沽河保护与管制范围,规范引导流域镇村发展建设,促进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和城乡统筹一体化。 2. 发布《特色镇和美丽乡村规划技术导则》(试行版)。 3. 督导相关区(市)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逐步提升我市乡村规划编制水平。 | |
9 | 规划审批提速增效,推进市办实事、市级重点项目规划建设 | 1. 提高审批效率。精简审批事项,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不达标审批、改变现有城市绿地性质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施工前规划许可由目前承诺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2.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和市政府统一调度安排,完成4项市办实事、74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进度相适应的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 |
10 | 推进法规规章制定,提高规划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 1. 完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条例》草案,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 开展《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市政府。 3. 开展《青岛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调研,完成调研报告,报市法制办。 4. 拟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报市政府送审并发文。 5. 拟定《关于印发青岛市小型开放绿地(口袋公园)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上报市政府送审并发文。 6. 正式发布《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和《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
创新创优目标 | 1 | 率先建立系统全面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体系 | 1. 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体系,明确关键指标和标准。 2. 按照评估指标和标准,开展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工作。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杭州市。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机制尚未完善,仅有杭州市系统性完成实施评估工作,但评估指标体系侧重于技术研究层面(如现状指标和保护规划衔接)。通过对标,建立比杭州市更全面的集技术研究与实施管理于一体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实施评估体系,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