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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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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司法局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普法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打造我市首个宪法主题公园。组织相关单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水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普法;继续开展普法元素“满视野”活动,推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国家机关开办“我执法我普法”普法在线节目,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上的示范作用;组织近3.7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体学法制度,举办我市市管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培训班;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宪法诵读”等活动;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

2

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自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法律服务业优化升级

    组建我市重大活动、新旧动能转换、“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4个律师服务团,为保障重大活动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优质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落实“一业一策”行动计划和“双百千”工程,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库,全市律师业务收入14.5亿元,亿元以上创收的律师所达到3家,执业律师达到4850人;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实现100%“最多跑一次”,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推进我市司法鉴定分级管理工作,法律服务投诉查处率达100%,开展案卷质量随机抽查活动;选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

3

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阵地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站室建设,新创建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所)30个、司法行政工作室100个;推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运行,实行常态化巡查,年内全市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名册库和专家库;优化“12348”人民调解工作指挥分流平台对接流程;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指导建设规范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个;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监管和诚信建设,出台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案卷倒查工作机制的意见。

4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高惠民服务水平

    推进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省级区(市)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创建率达到60%以上;开展“法惠万家法律援助在身边”大型便民宣传活动,向社区村居发放法律援助卡、明白纸,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试点,在看守所、法院全面建立律师值班站点,刑事法援案件数占比达到20%以上;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五步法”案件质量管理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案件质量抽查评估;充分利用“青岛法律援助”微信、微博、“12348”专线、“12348山东法网”平台开展信息化即时便民服务。

创新创优目标

1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发挥法律援助司法人权保障作用

以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目标,推进实施法律援助改革举措。联合市中院出台《青岛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适用条件等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试点。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刑辩律师全市调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会商、疑难案件专人承办、案件质量专家评估、差异化经费补贴、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工作衔接工作机制。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员、全域、全程覆盖,全市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同比翻一番。提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比等指标处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标杆城市及标杆值:青岛被确定为全省该项工作的试点城市,工作成果达到全省领先、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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