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建筑是城市历史的积淀、文化的传承,青岛市拥有众多的古建筑,例如著名的寺庙景点、名人故居、历史遗迹等,在当今社会广泛关注和倡导历史、文化传承的大背景下,这些古建筑也应被视为珍宝,实现到更好、更悠久的传承。青岛市大部分历史古建筑的修缮工作都做得比较好。青岛的古建筑保护面积以及比例,都居于全国前列,出台的规定也是较为全面细致的。但仍然存在需要更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方面,例如,青岛对老建筑的保护步伐减慢,部分沿海历史名建筑人为损坏严重,某些建筑中长期居住不明身份的人员,没有足够的财政补助渠道,也没有足够的社会资金进入,保护状况比较差,破败不堪岌岌可危。生活物品及垃圾随意堆放与悬挂,严重影响了岛城的形象。尤其是针对那些有居民居住的老建筑,应该建立更广泛、更有规划性的保护措施。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古建筑群数据库。
大数据目前是各行各业大力倡导和推广的技术和平台,同时,用三维扫描手段记录古建筑特征数据等先进技术也已非常成熟,建立古建筑群数据库的大数据平台有利于更好地统筹、规划、分析古建筑的保护和修复等各项工作。同时,要确立几大块区域性的保护规划,调整相应政策以建立长期的保护、修复规划。
第二,进行规模开发利用,形成特色古建筑街区。坚持场馆化或教育基地化建设,把名人故居等有深厚人文价值的老建筑,规划成纪念馆、博物馆或学术交流中心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第三,作为民居的老建筑能住人可以保留居住功能,但必须要明确居住人或产权人的保护职责、修缮职责、卫生职责等,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对于实在没有能力对房屋进行修缮、保护的建议由政府收回,并分配相应的住房,或由居住人员申请,每年由政府出专项资金进行修缮。而政府资金的申请与拨付都有严格的流程。
第四,通过政府招标形式,对修缮旧建筑的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所有的建筑项目都进行了遴选,杜绝私拆乱改,划分出不同的级别分批分期地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建筑“活化”后的功能进行了明确规范,强调其服务大众的公益性、文化性。
第五,建立更为广泛的古建筑保护、修复评审专家库。
古建筑的保护、修复涉及历史、城市规划、建筑、结构、施工、材料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利用互联网网络平台,建立更广泛的专家库,规范更为民主和科学的评测、评审制度和流程非常有必要,是古建筑保护、修复能够规范执行和细致落实的基础。
第六,倡导新技术、新材料在古建筑修复保护中的应用,使得古建筑更为耐久。目前建筑、施工、材料行业正在广泛开展和倡导很多建筑防护、修复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可以针对个别建筑建立试点、示范项目,进一步尝试和研究古建筑的保护、修复技术,使得古建筑能够实现更为长久的保存和传承。
正如“古城保护神”阮仪三先生所说:中华的精气神,在民居上的体现最为明显。古建筑蕴含着中华伦理道德的精髓。保护这些建筑,就是保护我们的精气神。它是一个民族文化的传承,一个城市文化的传承,牵涉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关系国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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