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围填海项目保护自然岸线的建议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1-31
字体大小: 打印

  我国沿海滩涂并未纳入18亿亩耕地红线当中,因此可开发空间大,且填海成本低廉,出让价格可以10倍至100倍以上增长,虽然此举对地方政府GDP拉动极大,但如果盲目大规模填海造地,重复建成大片空置的房地产或利用率不高的工业园或度假区等,对下一步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

  另一方面,随着海洋环境污染和治理滞后,我国一些沿海地区已处于无鱼可捕的尴尬境地,一些地方捕捞业逐渐衰落,渔业养殖兴盛,养殖池养殖大棚沿海岸线大量涌现,大批岸线被养殖池侵占,此类岸线按海岸带相关技术规程已经属于人工岸线,但也可以变通列为可经整治修复还原的生态功能的准自然岸线。

  由于大量养殖大棚和养殖池塘在海岸线的聚集,海陆之间管辖有了新的矛盾和问题,原有的一些界定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各地管理标准也不统一,有的地方把养殖池塘认为是陆地,有的认为是海洋,有的认为是湿地,各执一词,而渔业养殖由土地局管理还是由海洋与渔业局或其他部门管理成为模糊地带,往往形成管理真空。

  需要尽快在尊重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进行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的既成事实下,大力提倡集约用海,适当保留自然岸线,维护海岸线生态功能最低限,使其自我修复能力不至于丧失殆尽,为子孙后代留一点生存空间。特此建议:

  1.对主管领导进行终身制问责机制,在实际中,某些地方政府存在急功近利倾向,只管任期内破坏环境增长GDP,对离任之后该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及后续发展全然不顾,存在不少按照规则进行变通及先围后填,突击填海的行为,目前已有的海洋保护区和红线区已有一些海洋区域被填成了陆地,各部门之间管理脱节,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在某些合法或非法填海变成既成事实之后,环境保护生态红线会沦为一纸空文,即使后续为迎接检查而突击进行整治修复,也非常费时耗力,得不偿失。应适当放缓海岸线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重复建设的项目,在不影响人民生计的前提下,倡导可持续发展,以先富带动后富,而不是先富把资源各种变通和无底线地破坏侵占殆尽,携带大量资产移民他国,而把项目烂摊子和可能造成的不可估量的环境和社会经济等成本和各种损失留给我国人民和子孙后代集体承担,只有对负责审批的官员实行终身问责,并付诸法律手段,才能从长远角度,更有效促进我国海洋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并逐步实现海洋强国目标。

  2.建议在照顾从事养殖的百姓生计的前提下,开展试点,适当引导沿岸渔民入股,使用集约型新型渔业养殖设备大规模离岸养殖,保护海岸线自然状态,如青岛目前已经为挪威代工了世界首座规模最大的半潜式智能海上“渔场”,这在全球海上渔场装备制造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推动渔业养殖从近海养殖向深远海养殖的“装备革命”,推动渔业养殖从近海养殖向深海养殖、从网箱式养殖向大型装备式养殖、从传统人工式养殖向自动化智能化养殖加速转变。挪威海上养殖与“中国制造”深度对接,成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成功的典型案例,我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