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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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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上半年,青岛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仲裁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大力推进青岛仲裁事业发展打造一流仲裁机构的议案》办理工作,稳步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开创仲裁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关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按照《领导班子建设考核办法》规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撰写读书笔记,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制定《青岛仲裁办党组工作规则》《青岛仲裁办党组议事规则》,修订《青岛仲裁办工作规则》《青岛仲裁办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和案件专题会议流程。组织开好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从严选拔科级干部1人,做好任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上半年,及时做好政府采购、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下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2017年“三会一课”计划》《2017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提出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措施要求。组织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部署会,党组书记王恒东同志以讲党课的形式,就推进我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做出布署提出要求。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观看“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电教片,开展共产党员“政治生日”纪念活动。上半年,共组织支部集体学习4次,党小组集体学习6次,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分别为党员上了党课、突出“做”这个关键。

  三是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先后起草《党组会议听取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党组2017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集中抓好廉政教育,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通报精神,在春节、清明、端午等假日节点前开展廉洁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发挥“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的作用。认真参与市纪委组织的纪律审查工作培训,提高了兼职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认真查实市纪委转办的群众信访线索一件,对一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查处了工作人员收受购物卡、工作人员履职不尽职案件两起,对违反工作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协助市纪委查办了违纪问题2起,在处以上干部会上宣读了相关处理决定,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

  (二)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全市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起草完成《青岛仲裁办党组工作汇报》《青岛仲裁办选人用人工作汇报》《青岛仲裁办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上报巡察组,对照清单提前准备巡察所需材料,做好测评票准备等会前准备。

  二是组织开好巡察动员会和巡察工作汇报会。做好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测评和反向问卷调查投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向巡察组汇报党组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汇报,选人用人工作。

  三是配合做好巡察期间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处以上干部会,下发巡察谈话提纲,落实巡察谈话要求。组织召开巡察工作督导会,明确和落实巡察责任。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巡察谈话,做到衔接有序,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是做好边巡边改工作。按照边巡边改要求,2次起草《关于巡察组要求落实有关事项的报告》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下发全面梳理规章制度通知, 6月底前初步完成了废止6项、修订7项、新制定2项规章制度的任务,对其他4项需新订的制度列出了完成时间表。按照巡察组内控须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加快内控管理各项工作进度,修改完善单位风险评估报告,力争做到精益求精。
    (三)案件办理工作扎实推进

  上半年,共受理案件475件,其中:按适用程序划分,简易程序案件393件,普通程序案件75件,涉外程序案件6件。争议标的额59.33亿元,协助当事人办理保全案件3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案数量增长67.3%,争议标的额增长401.9%。

  审结案件384件,其中:裁决结案107件,调解和解结案277件,组庭后一个月内审结案件259件,延长审理期限案件60件。结案率为93%,审限内结案率为84.4%,组庭后一个月内结案率为67.4%,调解和解率为72.1%,平均结案天数为31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均有明显提升:结案率提高了25.7%,审限内结案率提高了6.1%,调解和解率提高了16.4%,组庭后一个月内结案率提高了23.1%,平均结案天数缩短19天。严格落实案件核阅责任制度,上半年没有被法院撤销仲裁案件。

  (四)仲裁活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发挥仲裁员专业特长科学组庭。完善仲裁员信息库,收集、梳理、录入177名新聘仲裁员的相关信息,编辑印制新的《仲裁员名册》。在充分征询仲裁员本人意见基础上,根据仲裁员专业特长,按照组庭规定,建议案件组庭414件次,为庭审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二是加强仲裁员培训考核。组织2期仲裁业务骨干培训,对仲裁员个案考评表进行汇总、分析,在参与办案并结案的89名仲裁员中,获评90分以上的仲裁员85人,占参与办案并结案的仲裁员总数的95.5%,考评结果作为仲裁员续聘和使用的依据。

  三是确保仲裁程序和实体合法合规。编辑出版《优秀仲裁案例选编》,既发挥了仲裁宣传的效应,又为仲裁员仲裁类似案件提供了样本和参考。上半年,仲裁员未有因违反办案纪律被投诉的现象。为充分发挥办案系统电子监管的作用,定期对办案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使案件各环节置于全程监督之下,为案件公平公正高、高效快捷奠定基础。

  (五)仲裁宣传推行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出台全年宣传方案。制定《2017年宣传工作思路和要点》。组织实施了“行风在线”、“网络问政”电台和网络直播节目,解答咨询26件。其中,4月12日的“网络问政”,顺利通过了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现场抽查工作。举办了“小微金融企业仲裁实务”、“海达控股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等仲裁法律宣讲培训的活动。经常性走访金融、海事海商、青岛港、海湾集团等企事业单位送法上门活动。

  二是搭建全方位仲裁宣传平台。上半年,组织编报稿件新闻动态26篇。其中发送的新闻稿件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刊发8篇,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网站刊发11篇,稿件采用数量均名列全省17个仲裁机构第一名。同时,稿件还被中央政法委主办网站“法制网”采稿8篇、山东党媒“大众网”刊稿16篇、理论文章2篇。完成了《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3篇新闻稿件的宣传报道。编发仲裁门户网站稿件27篇,发布新闻动态32条,微信公众号54条,微博33条,博客25条。编报“法治政府建设”信息27条,法行政直报信息16条。借助市网络文化办建立的“青岛政务微信宣传平台”和青岛金融办金融一处、四处建立的三个网络平台适时推送青岛仲裁的宣传信息和工作动态37条。

  三是做好网络安全及舆情监督工作。参加 “网络安全通报会”和培训,做好2017年前两季度网站内容自查工作。及时查看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网站信息反馈信息和网络舆情,做好微博舆情应急上报和处置工作,重点汇报了“九仟客归来”“青岛韩梅律师”“青岛律师王学明”等多位网友所反映的14条案件线索情况,回复网站、微博各类咨询7条。完成2017年“青岛仲裁”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认证工作。做好每周向市政府报送问题线索类信息的工作。

  (六)仲裁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一是服务金融机构有新举措。多次组织金融和仲裁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全市银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举办的仲裁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即墨片区金融行业负责人举办仲裁讲座培训,与市金融办共同组织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负责人仲裁法律知识培训班。目前在全市金融行业发展了100名仲裁调解员,在网上进行仲裁法律知识培训,制作了仲裁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与市金融办共同修订制作青岛市地方金融企业抵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个人借款合同、公司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合同等5份格式合同,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内容,并建议地方金融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二是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有新成效。今年,青岛工商银行、青岛农业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已经把部分借贷合同加入了仲裁条款。与青岛市小额贷款促进会和融资担保促进会协调,推荐金融仲裁案件等。积极推行推广金融仲裁法律制度在小贷行业的实施,建立多种渠道的维权途径。指导会员单位规范业务合同文本,完善仲裁条款。为会员单位及其客户提供仲裁法律宣传咨询服务。促进会将把仲裁机制100%普及到每一家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达到知晓率100%,培训率100%,观摩率100%。

  三是初步建立仲裁服务的长效机制。规范青岛蓝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交易的合同仲裁条款。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从长远利益出发,建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密切加强合作,为登记服务中心服务,双方共同推动青岛仲裁和金融事业的协调平稳健康发展,拓展仲裁服务的新领域。

  (七)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新气象

  一是不断加大干部考核力度。上半年,制定下发2017年干部教育实施意见,举办了2期“周五讲堂”。下发《2017年度处室及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把季度评鉴纳入平日考核,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下发《平时考核系统应用情况通报》,加大平日考核工作督查力度。

  二是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执业观念。加强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下发《关于征集“言行负面清单”的通知》,全面收集负面清单言行,认真筛选,印制成册遵照执行,市公务员局前来调研对此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点对点、面对面进行培训,多次下发全面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使处以上干部做到应报尽报。修改《关于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情况的报告》,做好工勤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相关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对派遣制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考核,起草《关于表彰优秀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决定》,通过评先评优,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认真学习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调研会议精神,结合干部实际,上报《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调研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指导“第一书记”完成年度考核各项工作,为2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
    三是抓好内控管理建设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见》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文件,明确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步骤等,力争从源头上防范问题的发生。通过全面梳理各项工作,画出全部工作的流程图,从中发现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为下一步整改打好基础。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仲裁单打独斗的局面尚未改观。

  二是仲裁品牌特色不够突出,社会认知度不高,社会影响力不足。

  三是受理案件的类型不够广泛,仲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青岛仲裁美誉度和影响力,为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建设、营造我市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环境发挥重要作用。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有序推进议案办理工作,打造中国青岛国际仲裁中心,稳步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关于大力推行青岛仲裁事业发展打造一流仲裁机构的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互联网+仲裁建设,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仲裁服务平台。

  二是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青岛仲裁公信力。结合案件受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定期举办受理业务技能培训,促进案件受理工作上水平。选派办案秘书参加仲裁机构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严格把关,细心核阅,确保裁决案件质量和效率。

  三是成立国际物流仲裁院,积极服务于我市国家经济新区建设,推进青岛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青岛国际仲裁院建设、发展海事海商仲裁业务、优化金融领域仲裁服务等工作。

  四是做好新办案场所迁入工作,建成国内领先的集立案、审理、仲裁辅助及配套用房于一体的综合仲裁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我市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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