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青岛仲裁办 主要负责人:姜巧珍 联系人:于光进 王晓燕 联系电话:85788851 85788820
类 别 |
序号 |
目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重点 工作目标 |
1 |
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大仲裁宣传力度 |
1、开展“仲裁法律大讲堂”活动,组织仲裁专家走进企事业单位、社区宣讲仲裁法律不少于15次。 2、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开办仲裁宣传专栏,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及时发布仲裁工作信息、组织相关专题宣传活动。 3、编印仲裁宣传材料,编辑《亲和仲裁》杂志四期。 4、举办以“仲裁法律制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崂山论剑”大型国际仲裁论坛。 |
2 |
推进构建新型仲裁体制机制建设,扩大仲裁服务范围 |
1、增加海事海商、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商等特色仲裁业务板块,建设“网络仲裁庭”。 2、参与各区市“五位一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动化解纠纷机制,设立专家调解室,推动基层纠纷化解工作有序开展。 | |
3 |
突出仲裁专业高效优势,提高案件管理质量和效率 |
1、优化办案机制,案件信息登记零瑕疵,案由适用规范精准,提高案件受理工作水平。 2、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0%,快速结案率45%,平均结案天数不超过35天,调解和解率达到55%。 3、扩大向社会购买仲裁法律服务的范围,指导监督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合同,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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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优化仲裁队伍结构,强化培训机制,提高综合素质 |
1、增聘金融、保险行业仲裁员,举办大型综合仲裁员培训2次,举办金融保险仲裁学术沙龙、影视仲裁论坛、建设工程专业等仲裁学术讲座。 2、开展“周五讲堂”、“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活动,组织仲裁员、办案秘书赴国内高校培训,利用网络教育开展在线学习。 3、组织编制工作人员“言行负面清单”下发执行,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开展“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培养为民、诚信、专家型办案秘书。 | |
5 |
规范监督机制,强化业务指导,保障裁决质量 |
1、制定并落实《仲裁案件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纪律监察工作规则》,将执纪问责工作向仲裁员队伍延伸。采用个案考评、当事人意见反馈、当事人信访等对仲裁员、办案秘书进行考核。 2、编辑出版《优秀仲裁案例选编》。 3、落实案件信访工作程序,杜绝因工作不当引发越级、到省、进京信访。 | |
创 新 创优目标 |
1 |
针对金融行业,创新特色仲裁工作平台 |
1、举办“网络仲裁与互联网金融纠纷解决”研讨会,深化与互联网行业交流合作,促进网络仲裁法律制度推行。 2、开通金融仲裁绿色通道,建立高效快捷的金融案件办理机制,维护金融安全。 3、制定并落实《关于开展金融行业仲裁建议工作的意见》,为金融行业仲裁当事人提供延伸服务。 创新创优标杆:广州、厦门、重庆仲裁委员会。 |
2 |
推进线上仲裁办案系统开发,增强大数据功能。 |
1、进一步开发线上仲裁办案系统,扩大线上工作量占比,结合办案实践完善《互联网仲裁规则(试行)》。 2、完善办案系统案件受理数据统计功能,增加当事人国别和地区识别、标的一千万元以上和一亿元以上标记、年度受案数量和标的柱形对比图等查询统计功能,为准确掌握案件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提供数据支持。 创新创优标杆:北京、重庆、武汉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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