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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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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政府法制办        主要负责人:万振东           联系人:王佩亮        联系电话:85911503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按照立法法要求,做好《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起草及送审工作。做好《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及送审工作。制订市政府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做好《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完成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2

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完成报备文件的备案审查,定期公布备案文件目录,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开展发文薄季度检查、规范性文件公布专栏日常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等各项制度。

3

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对市委常委会议议题、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审查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是否与上级、本级政策不一致,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事项进行审查。

4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制订考核计分办法,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指导胶州市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十佳案卷。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5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规范工作流程,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梳理近年来我市制定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和废止有关制度,编印《青岛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汇编》。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出台我市《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和规范我市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6

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

创新工作理念,总结工作规律,通过梳理合同审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指导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起草、签订、审查工作,有效降低政府签约履约法律风险。加强对政府合同审查力度,认真研究办理法律事务,切实提高法律事务办理工作水平。

7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区市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覆盖市、区(市)、街道(镇)的法律顾问体系,推动政府外聘专职法律辅助人员试点。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选用法律顾问内部工作程序,细化法律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标准,加强对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创新法律顾问服务形式。

8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印发《2017年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印发《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督察,形成总结报告报省政府法制办。

9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研究

组织召开全市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17年宣传工作。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活动。举办两期“国际化战略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

创新创优目标

1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

研究起草《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创新创优标杆:上海市,深圳市。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2

开展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体制和机制改革

按照“政府主导、专业保障和社会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改革总体要求,创新审理体制机制,修订《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使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职能上回归行政复议的行政属性。设立三个专家组,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提高行政复议的专业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创新创优标杆:该机制体制改革模式,国内尚无参照城市,属于首创。

3

制定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合同示范指导文本

制定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合同示范指导文本,推进合同签订、起草、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既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又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范签约履约法律风险。

创新创优标杆:广州市。创新合同管理模式,通过汇总、制定、公布合同示范文本,有效提高了合同起草质量和审查效率,降低了签约履约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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