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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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规划局        主要负责人: 姜德志         联系人:郎显源、鲍永祥     联系电话:83893228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继续实施全域统筹的城市空间战略规划,逐步形成“三带一轴、三湾三城、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布局

1.编制完成《青岛市2049远景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总体目标,准确研判城市发展的资源优势、短板不足和潜在风险,高点定位城市发展愿景,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发展路径,科学制订空间布局、经济产业、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多维度的发展策略,形成引领城市长远发展的政策平台和行动纲领。

2.完成《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情况评估。总结《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城市“体检”,找准城市发展建设短板。确定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明确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重点方向,提出城市发展新的目标定位和策略建议。

3.编制完成《青岛市东岸城区分区规划》《青岛市北岸城区分区规划》,科学确定两个城区发展定位、发展规模,优化城区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妥善安排各类市级重大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重要产业载体,研究提出生态空间管制、旧城有机更新、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规划实施策略。

4.实现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规100%覆盖。依据国务院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全面开展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编研工作,年底前完成全部控规成果。

2

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

1.制定“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落实青岛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多规合一”行动部署,提出建立全域空间规划体系、研究一套技术规程、搭建一个信息平台、建立一套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形成由市多规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区市积极配合协同的工作分工,并明确工作进度。

2.统一“多规合一”(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夯实工作基础。制定并下发《青岛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青岛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控制线划定标准》、《青岛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数据应用与共享服务标准规范》,指导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和黄岛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工作。

3.开展差异图斑比对工作,摸清“两规”用地矛盾情况。研究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差异图斑,对差异图斑按照地籍权属逐一建档,提出差异图斑消除的建议,同时建立差异图斑消除机制。

4.搭建信息平台,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完成“一库四系统”(综合数据库、综合支撑系统、协同共享系统、辅助决策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的平台基本框架建设。

 

3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风貌保护,建立风貌保护管控体系

1.编制完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获省政府批复。在全市域范围内构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保护点3个层次的保护框架,提出保护要求、保护措施和更新发展意见,为青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供法定规划依据。

2.编制完成观海山等10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其中观海山、鱼山、八关山3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先行获市政府批复。评估街区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明确保护要求、保护内容和整治措施,提出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的规划方案,指导街区保护、更新发展和各项建设活动。

3.编制完成《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并获市政府批复。提炼风貌特色,明确风貌定位;建立全市域城市风貌管控体系,在总体层面上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和构建空间景观格局;中心城区划分风貌分区,分区域提出管控目标和规划要求。

4.编制完成《胶济铁路沿线工业文化遗存保护与利用规划》。深入挖掘并保护沿胶济铁路分布的工业遗存,在老企业搬迁中传承工业文明,在老工业用地中植入都市型产业,打造胶州湾东岸百年工业文明长廊和现代都市创意海岸。

 

4

开展交通相关规划编研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1.落实“窄马路、密路网”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启动编制《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含专项规划和部分重要道路详细规划)》,优化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支路与立交节点,打通“断头路”,提高路网密度,构建健康的城市交通循环系统。

2.进行《青岛新机场综合交通衔接规划及近期实施公路、城市道路项目》研究,规划建设高效便捷的新机场周边综合交通体系。

3.进行《城市轨道与机动车交通发展关系研究》,研究轨道交通和机动车交通的互动关系,为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提供参考。

4.按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地铁1号线、2号线、4号线、8号线、11号线、14号线等地铁工程及其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5

完成市办实事涉及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完成启动棚户区改造4.8万套(户)、实施节能保暖工程200万平方米、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194个行政村半径2公里范围内覆盖公交(客车)、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不少于40处、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0所等市办实事事项涉及的推进进度相适应的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6

完成市级重点项目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落地。根据工程时序、进度要求及市重点项目办统一调配安排,完成涉及我局的73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进度相适应的规划审批服务工作,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转型。

7

强化村镇规划技术指导,提升村镇规划管理水平

1.编制完成《青岛市特色镇和美丽乡村规划技术导则》。确定我市特色镇和美丽乡村的空间布局、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套、风貌特色等方面的引导要求与配建标准,为我市小城镇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编制及管理,提供重要依据与支撑。

2.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授权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建设用地的乡村建设规划管理,规范乡村建设行为,更好地指导美丽乡村建设,保持乡村风貌,管控生态环境。

3.组织举办《青岛市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我市领导干部村镇规划管理水平。

8

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建立相关制度,推进规划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进程

1.完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修订立法调研相关工作,完善海岸带规划管理法规体系。

2.完成《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起草及报审准备工作,提交市法制办审查。

3.进一步规范我市遥感督察工作,制定《青岛市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图斑核查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图斑核查工作质量,上报市城规委审议通过。

创新创优目标

1

推进城市设计试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制定《青岛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72019)》。全面推进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明确成果梳理及综合评估、建章立制、项目编制、项目建设、课题研究及新技术应用五大重点任务。

2. 完成《青岛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规范和指导青岛城市设计编制及管理工作。

3.启动编制《青岛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从整体宏观角度对城市特色和自然格局预先控制和约束,力争完成初步成果。

4.深化完善并完成《青岛市环胶州湾概念性城市设计》。按照强化“生态间隔、组团布局”的城市空间结构,从总体层面对城市空间结构、风貌形象、景观系统、空间塑造等进行规划引导,从用地功能、交通、公共服务、绿地、岸线等提出空间营造策略,并结合各区段情况,明确规划引导要求。

5.结合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开展十大地标性建筑和十大标志性区域规划编制,塑造风貌特色浓郁、社会美誉度高、青岛地方标识性强的代表性建筑和区域,提报市城规委审议。

6.编制并完善青岛国际邮轮母港、红岛南部滨海区域、株洲路片区等重点区域专项城市设计,加强城市特色引导,按照城市双修理念开展规划编制,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活力。

创新创优标杆:20173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将青岛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由于是首批试点城市,目前尚无对标城市和具体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