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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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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金融工作办         主要负责人:白光昭        联系人:刘宁波          联系电话:85911158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强化融资协调对接,着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努力扩大信贷投放,争取全年新增贷款规模超过1000亿元。依据全市“一业一策”工作部署,完成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协调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保监局,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证券成交额、保费收入增长目标。

2

加强金融领域合作

举办“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巩固与国内外金融及财富管理中心区域间已建立的长效合作机制,定期开展交流合作,发挥“一带一路”战略节点支点城市功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金融领域合作,争取取得务实成果。

3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和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化发展程度明显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

1.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和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体系更加科学。两行业规范化发展程度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和处置相关风险,基本保持行业平稳有效运行。

2.两个行业发展实力持续增强,着力培育发展特色化、行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持续优化行业布局结构,担保行业注册资本金增幅不低于15%,国有资本金占比不少于60%

3.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和融资性担保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得以提升。小贷公司力争实现贷款余额68亿元以上,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支持政策更加完善,银担合作活力持续释放。两行业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占比不低于85%

4

提升多层资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加快企业上市挂牌速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力争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5家。支持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做大做强,力争全年新增挂牌企业150家。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务工作,引进新设一批股权投资基金。

5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

出台《青岛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增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出台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提供线索,广泛参与;出台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加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防范信贷风险,将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工作纳入区(市)科学发展考核评价。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开展相关领域清理整顿工作,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6

稳步推进民间融资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推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进程,力争全年7家民间融资机构取得业务许可,全市民间融资机构总数达到35家,注册资本总规模超过30亿元;争取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全年累计投资额达20亿元以上,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进入实质运营阶段,民间融资行业支持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7

深入开展金融重点培训

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全市区市领导干部金融培训。

8

促进优质金融及财富管理资源加快聚集

出台《青岛市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资源聚集行动方案(2017-2020年》,统筹协调全市金融招商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走访对接,组织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项目)。

创新创优目标

1

推出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指数

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推出全国首个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指数。

创新创优标杆:该指数系国内首发,国内尚无其他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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