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17年工作打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3-02
字体大小: 打印

  在2016年市政府组织的“三民”活动中,我局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20条,已于2017年1月3日前全部按期办复,满意率100%。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了2017年水利工作打算。

  全市水利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全国水利现代化城市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为依托,以确保防洪、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三个安全”为中心,以水源保障、调水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等各项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依法科学管水治水兴水,努力实现水利各项事业新跨越,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力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

  一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检查,排查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二是落实各级防指及防指成员单位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加强管理。全面掌握防汛抗旱工作动态,把各项防灾抗灾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按计划抓好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四是做好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工作,加快市级防汛物资仓库建设步伐。

  二、抓好水源配置工程建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

  一是实施调水和水源工程建设。督促抓好即墨调水工程的完善和收尾工作,实施胶州市客水调引工程、潮河甜水河调水工程等。积极与山东水发搞好合作,开展黄水东调青岛段项目前期工作,如条件成熟,争取早日实施该项目。抓好新建客水调蓄库的前期各项工作,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二是抓好客水调引工作。继续与省水利厅、黄河委员会、省黄河河务局、省南水北调局、省胶东调水局协调沟通,加大向我市的客水调引力度。积极做好承接我市的客水接水工作,并做好水费的收缴工作。三是抓好小型水源工程建设。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各区(市)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新建小型水库和拦河闸坝,对已有的中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增加蓄水能力。四是抓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进一步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合理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水和非常规水等各类水资源,保障供水安全。

  三、抓好农田水利、农村自来水巩固提升等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用水条件

  一是完成即墨、平度、莱西3市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34万亩;完成胶州、平度2市新增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抓好2017年新增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按要求完成水利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指导各区市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完成计划内村庄村内管网改造,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三是按照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市抓好水利扶贫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水利扶贫任务。

  四、抓好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着力提升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是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的准备工作。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组织编制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方案,协调调度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做好资料整编等检查验收准备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分解下达各区(市)2017年度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并抓好考核工作。三是严格取水许可,从严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四是指导各区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项目建设,按照2017年批复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对重点饮用水源区、城市重点供水水源地以及全市水功能区的水质进行监测。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对重点排污口进行年度核查和水质监测。五是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城阳上山色峪、莱西山里吴家等7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青岛市水土保持规划》,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五、抓好水利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大力推进“安居、幸福、小康、美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设

  一是印发《青岛市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年度自然变化核查管理指导意见》,对纳入扶持范围的11万名现状移民进行年度全覆盖核查。二是做好7440万元移民后扶资金拨付使用工作。按照每人每年600元标准,为符合条件的移民发放好2017年度移民直补资金。三是对水库移民村实施项目扶持,筛选好扶持项目,优化资金配置。四是组织移民管理干部、移民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培训1-2期、科技下乡30场次,计划培训各类人员1200人次;在重点移民镇(村)和移民项目、园区建立专家联系点10个,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指导。

  六、加强水政法制和执法监察工作,推进水利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河道管理和执法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强立法调研,加快立法进度。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监督。三是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审批程序,提升水利审批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水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五是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水保、水资源水事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依法及时有效处置水保、水资源水事纠纷。六是针对涉及胶东调水和大小沽河等重点工程或重点河道的水事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保持对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七是组织开展好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

  七、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各项水利改革

  一是做好河长制的全面推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青岛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市级相关会议、信息、督导等制度,制定市级河长制考核办法。二是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三是推进全市水管单位经费来源保障体制的理顺和落实,进一步推进落实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建立完善客水调度、水费收缴体制机制建设。

  八、加强大沽河管理,努力开创大沽河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是实施数字大沽河工程建设。完成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与计算机网络、数据中心、重点应用系统、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和科普基地等数字化工程建设。二是做好大沽河管理养护和考核工作。三是做好大沽河水源工程收尾工作。推进早朝、孙受、程家小里、孙洲庄、大坝等5处大沽河拦河闸坝管理房建设工作。四是做好大沽河的水源管理、取水计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