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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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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市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赵兴书           联系人:于洪波       联系电话:85916161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重点工作目标

1

农田节水灌溉工程

实施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14处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

2

防汛抗旱工作

认真抓好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物资储备及客水调引等工作,加强值守响应,科学调度处置,全力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降低汛旱灾害损失。

3

水资源管理工作

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约束作用,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2017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3.54亿立方米以内。

4

水土保持工作

完成7个市级水利专项资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主体施工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

5

水利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完成11万名现状移民年度核查及7440万元移民后扶资金拨付使用任务;做好移民培训、科技下乡和专家联系点工作,培训各类人员1200人次,建立专家联系点10处。

6

大沽河管理工作

实施数字大沽河工程,完成指挥调度中心土建工程以及通信与计算机网络、数据中心、防汛指挥调度中心等数字化工程建设任务,并坚持建管并重,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7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重点水利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重点水利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达100%、单元工程优良率达70%以上。

创新创优目标

1

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印发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完成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出台等任务,将河长制覆盖到镇(街道)、村(社区);抓好“清河行动”、河流管理分界明晰确定、河长公示牌设置、河湖问题排查等工作,促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创新创优目标: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市将努力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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