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链协同” 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12-13 来源 :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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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物价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作为主导战略,着力构建政策链,着力优化服务链,着力完善监管链,强化“三链协同”,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有更多的便利感、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着力构建政策链,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施策加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生根。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纳入市政府廉政建设考核目标。起草了《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制定了规范增量政策和清理存量政策工作方案,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高效运转工作机制。市直部门和区、市政府已对印发的10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有关部门已对108部规章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书面结论。

  二是善谋善为,完善价格和收费形成机制。围绕建立城市交通国际标准体系,顺利实施了轨道交通票制票价、普通公交车试行一线两价、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政策,并在政策制定前,多次通过青岛政务网实名征集意见、网络在线问政、公开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政府价格决策。确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完善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联动机制4次调整销售价格。

  三是多措并举,清费减负为实体经济让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已获批我市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11号线、13号线等四条线路优惠电价政策,每年地铁集团节约运行电费7600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获批优惠力度最大的地铁运营电价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政策,每年减轻工商业电费支出5.23亿元。认真落实国家、省收费减免政策,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深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取消了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建筑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等收费项目,每年减轻企业负担4735万元。经过清理规范,目前我市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分别为25项、10项,较上年分别减少21项、10项,收费项目的缩减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年。建立了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编制并向社会发布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涉企进出口环节收费、涉企收费等四项收费目录清单,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项目用清单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了收费政策透明度,实现“阳光收费”。

  二、着力优化服务链,搭建价格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价格大数据平台。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投资212万元建成了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一期)和价格认定一体化平台(一期)。12358价格监管平台依托中国移动4G网络,涵盖移动执法记录、价格信用数据库。价格认定一体化平台整合了全市两级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业务,实现价格认定、价格矛盾纠纷调处、价格服务等工作的网络化、智能化、规范化,打造了价格服务新模式。

  二是拓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渠道。今年3月,开通“青岛物价”微信公众号,构建了“两微一端一网”宣传矩阵,强化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监测报告制度,全年上报价格监测分析报告100余期。扎实做好“中国·青岛橡胶价格指数”运行和维护工作,发布价格指数月度分析12期,探索开展“青岛进口原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为我市原油进口提供参考价格。

  三、着力完善监管链,解决事中事后监管难题

  一是积极配合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反垄断和价格专项检查。针对企业不熟悉《反垄断法》、《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特别是对纵向价格垄断行为的违法性基本没有认知,对电子商务方面的价格政策也知之甚少的实际情况,在严格依法、有错必究的前提下,充分认识到我市知名企业商誉来之不易,加强宣传引导,促使企业通过反价格垄断检查,切实认识到实施纵向垄断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按照法律要求主动整改,消除影响,从而促进了企业尊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对放开价格的行为监管。按照国家、省对放开价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在药品、非公立医院机构、民办教育等放开价格领域开展了试点工作,先后制定了《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医药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在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中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检查力量由全市统一调配,随机确定,实施动态监管。我市加强药品价格事中事后监管的经验做法被列入《山东省典型监管案例百例汇编》。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实现价格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重大节日消费市场、医疗机构、明码标价规范月、价格服务进企业、涉农涉企等六项价格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四是强化经营者自律,构建价格信用信息体系。出台《经营者价格失信信息管理办法》、《价格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等文件,将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纳入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与项目审批、投融资、进出口等各类经济社会活动挂钩。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了网上运行、集体审理、结果公开,并建立了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工作机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同步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实现经营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给经营者带上遵纪守法的“紧箍咒”,提高了经营者学法守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