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型,统筹推进高端要素集聚、高效服务提升、高端产业培育等重点工作,启动部署“十大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全面推进“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建设,着力打造新常态下青岛发展的“新强态”。
一、强化“十三五”科技工作谋划,提升科技创新顶层设计能力
(一)加强科技创新统筹谋划。深入学习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完善科创委领导、协调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组织化发展。完善科创办工作职责,全链条统筹组织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健全全市科技创新驱动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进青岛高新区参与创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二)发布实施“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出台“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未来5年科技创新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健全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统筹科技资源配置,完善普惠性后补助政策,建立与创新服务相适应的科技计划体系。优化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科技计划全程留痕监管和评估制度建设。调整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向,综合采用“拨、投、贷、补、奖、买”等投入方式,带动市场主体创新。
(四)全面推进科技奖励和评价改革。细化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评审流程和规则,强化对人的激励。拓宽奖励推荐渠道,有序推进对新推荐单位的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城市工作。
二、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提升城市科技创新能力
(一)加快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建高水平科研与服务团队。实施鳌山人才计划,培养汇聚高端人才。面向全球组建开放工作室,试点建设联合实验室。推进高性能科学计算与系统仿真、海洋创新药物筛选与评价等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全球协同创新网络。
(二)加快大院大所引进建设。全面落实与中科院第二轮合作协议,推进中科院青岛科教融合基地建设,探索中科院青岛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运营新模式。深化与高校、央企的科技合作,着力推进哈工程、哈工大青岛科技园等引进机构建设,推动华大基因研究院、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等落户我市。完善共建院所体制机制。
(三)加强国际科技合作。落实国际城市战略、对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打造国际科技合作新空间。加快推进阿斯图中俄合作园、哈工程科技合作园和中以孵化器等国际合作园区(孵化器)建设,全力推动我市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在石墨烯研究应用和虚拟生理产业化方面的合作,建设中国-马耳他水产养殖联合研究中心。加快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推进史太白、宇墨等国际技术转移机构落户我市。组织召开第三届青岛国际技术转移大会、鳌山欧亚科技论坛等。
三、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一)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九大服务体系,将科技服务业逐步打造成为新兴高端产业。开展我市科技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和试点工作,建立我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分析制度。
(二)强化创业孵化服务。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有机结合,建设100家众创空间、10条创业街区,打造5-10家标杆孵化机构。继续加强专业孵化服务机构引进和运营团队本地化建设,建立1000名专业创业导师库。创新制度和流程设计,深入研究创新券、首购、订购等政策作用机制。举办“千帆汇”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创客活动周等大型活动,全年集聚和服务创客超过5万人次。
(三)深化技术转移服务。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强化技术市场科技服务功能。完善专利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国家专利技术(青岛)交易中心。加快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继续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科技成果拍卖集中公开交易模式,通过规范现有科技成果挂牌、需求挂牌、行业活动等业务,探索借助蓝海网实现网上交易功能,不断完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工作体系。
(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聚焦我市十大创新中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推进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改革,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做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构建智库基金、孵化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全链条股权融资体系。开展与进出口银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推动商业银行和创业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探索设立科技小贷公司。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专利质押融资“青岛模式”。
(五)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全面实施《青岛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启动新一轮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行力度。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和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
四、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
(一)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深入实施“千帆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完善认定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二)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启动建设海洋科技、高速列车等十大科技创新中心,全链条组织科技创新资源。组织实施自然科学智库联合基金,开展需求牵引的应用基础研究。新组建若干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引导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加快重大项目实施。推进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及研发基地项目。创建高速列车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华大基因研究院,搭建国家海洋基因库、基因测序与数据应用平台。围绕海洋高新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部署实施一批自主创新重大项目。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基地建设。
(四)推进科技惠及民生。深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打造农业一二三产联动发展模式。强化公共安全科技支撑,开发重大危险源监测、海上搜救、城市地下管线探测等应急技术装备。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研发,重点推进地铁新能源、分布式生物燃气能源站等技术研究及应用。加强疾病诊疗与健康管理相关关键技术研究。
(五)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完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动军用与民用技术及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六)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青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出台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协调制定全市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政府机关及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大众创新创业水平
(一)加快高端科技人才集聚。聚焦十大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计划,修订完善实施细则,引进培育一批领军型人才(团队)。继续实施青年专项,择优对青年人才给予滚动支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各类人才计划。
(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确保政策落地。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出台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一律入网共享。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超市。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建立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四)发展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加快科技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全市各类资源统筹共享。依托科技大数据管理系统,打造各类专业服务平台,构建涵盖全市的“一系统、多平台”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五)打造创新创业文化。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在全社会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为人先、脚踏实地的创新创业文化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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