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办2016年工作打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25
字体大小: 打印

  2016年,我市仲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 完善仲裁工作机制,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按照“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不断提升青岛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全力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为我市“十三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

  一、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干部综合素质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青岛仲裁“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仲裁体制改革, 

  以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周五讲堂”,学理论,学业务,学以致用;加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力度,引导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彻底整改“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查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青岛仲裁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作风和纪律保障;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纠风长效机制;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解决制约和影响仲裁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二、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与2016年反腐败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意见和年度干部教育计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以“廉洁仲裁”推进“廉洁青岛”建设,创造“为民、务实、清廉”的仲裁法律服务环境。

  三、实施精准宣传,提升仲裁的社会认知度

  以纪念青岛仲裁委员会成立20周年为契机,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精准宣传。开展仲裁法律知识宣讲年内不少于12次,组织仲裁法律宣讲团进企业、行业、学校、社区、部队、机关,面向社会各界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让市场主体认识仲裁、了解仲裁、认同仲裁,并自觉选择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仲裁,加强与青岛日报、法制日报、财经日报、青岛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战略合作,开设专题节目,刊发专栏专访文章。继续研究“互联网+仲裁”,丰富仲裁门户网站内容,开通微信公众号为国内外公众提供青岛仲裁的相关信息;积极参与《行风在线》《民在在线》访谈节目和“三民”活动,认真组织《网络在线问政》,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我市仲裁工作;编辑出版仲裁刊物,出版《青岛仲裁二十年》,全面总结青岛仲裁20年工作,丰富和完善“亲和仲裁”品牌理念。编撰《亲和仲裁》杂志,为仲裁员、法律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平台。高质量完成《山东仲裁》和山东仲裁网站的撰稿任务,发挥青岛仲裁在全省仲裁机构中的引领作用。

  四、建设仲裁综合服务平台,设立特色仲裁院,服务青岛国家新区建设 

  积极参与西海岸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蓝色硅谷核心区等国家新区建设,建立独具特色的仲裁院。走近西海岸船舶制造企业及科研院所,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海洋产业研发、生产提供一条龙的仲裁法律服务;围绕蓝色硅谷核心区建设,与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及其它产业部门联合开展仲裁调解,建立海事海商仲裁院;以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领域仲裁服务新突破,建立金融仲裁院;完善知识产权仲裁院软硬件建设,构筑知识产权交易法律服务平台,为落户中德生态园的外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与互联网公司加强合作,建立互联网仲裁中心,以此建设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仲裁综合服务平台,提升青岛仲裁在互联网领域的知名度。

  五、狠抓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提升仲裁社会公信力

  落实内部职能调整方案,优化立案、办案一条龙服务链,确保普通案件2个月内结案,涉外案件6个月内结案;严格落实案件动态管理、科学组庭、专家论证、当事人意见反馈、裁决书核阅等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仲裁办案各环节质量和效率。2016年,案件标的额同比增长10%以上,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10位次;全年无超审限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0%,快速结案率45%,平均结案天数不超过35天;充分发挥案前调解、案中调解、专门机构调解的作用,力争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60%以上;司法纠正率不超过0.2%,当事人满意率、自动履行率均达到95%以上。

  六、打造专业化仲裁员和机构工作人员队伍,提高仲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具有国际标准的仲裁员队伍。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的集中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仲裁专家,就调解技巧、庭审掌控、仲裁理念和职业操守等方面进行授课;与市中级法院、市律协等单位联合举办仲裁员专题沙龙;定期对仲裁员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使用建议;结合当事人意见反馈情况、当事人信访情况、参加培训和沙龙情况等,对仲裁员进行年度综合考评,为仲裁员续聘、解聘提供依据;完善仲裁员指定机制,根据案件类型和办案秘书建议,在确保效率前提下,综合考虑专业特长、办案数量、以老带新等因素,指定仲裁员组庭。

  建立一支专业高效、服务亲和的仲裁机构工作人员队伍。组织专题讲座,优化仲裁法律知识结构;开展“周五讲堂”和“内部讲学”,共享办案工作经验;选派工作人员赴国内外先进仲裁机构和高等院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利用驻青高校人才培训优势,开展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全年组织1-2次集中轮训;加强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联合举办仲裁高端国际论坛,加强与国际国内仲裁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站在仲裁理论与实务的前沿;探索利用社会力量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新模式,构建联动的仲裁服务网络;改革仲裁中心管理方式,调整仲裁中心工作职能,修改完善仲裁中心管理办法,将仲裁中心主要工作定位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协助当事人规范合同仲裁条款、为当事人调解和解案件方面,发挥仲裁中心在所属区域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