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2016年工作报告(文字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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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市、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下,市物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运用价格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价格调控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6项工作目标、1项奋斗目标均按计划完成。

  一、2016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价格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

  一是推动我市重大价格机制改革文件出台。起草上报《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经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青发〔2016〕28号文件印发。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就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工作出台的重要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明确了到2020年我市价格机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6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价格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市价格机制改革迈入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二是简政放权持续精准发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贯彻落实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全面放开专营商品及特殊商品价格、专业技术服务收费等30余项定价项目,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我局首次向社会公布《青岛市市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定价项目减少到10种(类)37项,约减少60%。对保留的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快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步伐。在去年市内三区全面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对其他区市建立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行专项督导,目前崂山区、黄岛区已全面推行,其他区市已制定措施确保年内完成。出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政策,制定并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调整了市内三区再生水销售价格,出台了医疗废弃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政策。支持四条普通公交线路运行的空调车实行空调车票价政策。配合我市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出台了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方案,涉及7226项医疗服务价格,我市率先成为全国首个实施《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的城市。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我市召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培训班,我局作为唯一的副省级城市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充分发挥第三方在价格政策后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首次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了第三方评估,为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价格总水平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已连续21年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16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有关事宜的通知》,紧扣当前民生所系的价格总水平调控工作,分为6大类20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责任分解落实到16个市政府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坚持每季度召开物价分析例会制度,开展了上半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进展情况专项督查,严明责任,狠抓落实。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开展了常规价格监测和应急价格监测,完善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每日开展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鸡蛋、蔬菜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分析,已上报各类价格变动情况报告、价格信息200余篇,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522期次。探索开展劳动力、生产要素等领域价格监测工作,提高了价格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兜住民生底线。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局等五部门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保障对象扩大到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周期由按季发放调整至按月发放。今年先后4次启动联动机制,目前已发放补贴3250万元、46.47万人次受益。四是强化重点农产品价格调控。积极探索开展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制定了马铃薯田间收购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价格监测工作规程,合理设置40处马铃薯田间收购价格监测点,对价格监测户统一实施岗前培训,确保及时、科学、客观采集价格信息。试点区域马铃薯承保面积10800亩,提供风险保障248万元。保险期内,马铃薯实际田间收购价格低于目标价格,目前保险赔付已全部发放到位,有力保障了农民利益,促进了城市“菜篮子”生产稳定发展。今年1-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5%,预计全年上涨2.6%左右,能够完成3%以内的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主动灵活运用价格杠杆,稳步有序推出了一系列价格政策措施。一是降低企业成本。今年1月进一步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现了我市工商业电价水平与省内其他16市拉平(菏泽市大工业电价除外),按照去年全市工商业(含大工业用电)用电量计算,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29亿元。及时贯彻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为执行大工业电价的企业减少电价支出约1200万元。落实国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政策,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年内12次调整(5降7升),及时跟进电、油、气价格监督检查,维护能源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取消7项收费项目,放开14项收费项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总数减少为35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对所有企业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进出口环节通过海关查验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促进结构调整。组织实施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积极上报光伏、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今年以来已为我市多家企业争取电价补贴约1亿元,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对高耗能用电、用水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组织实施了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拟定了电动公交车换电服务费标准,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

  (四)创新价格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围绕餐饮、购物、交通、旅游、娱乐和住宿等领域,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主动开展整治规范,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肃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出动价格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600余家,发放价格宣传材料3000余份,对120家经营单位责令整改。二是在旅游旺季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突出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检查整治力度,实行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加大联合检查频率,综合采取提醒告诫、集中检查和行政处罚并举的方式,并在第一时间受理查处价格举报投诉,确保旅游旺季和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平稳。三是扎实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了药品价格、涉企收费、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相关行业价格和收费行为。在专项检查中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四是完善价格综合监管。价格工作理念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规范与服务并举,打出价格综合监管“组合拳”,切实做到管住管好。依据我市新出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加大停车场收费行为整治力度的基础上,为经营单位免费培训泊车收费员1247名,做到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更换和设置893处收费停车场的公示牌。深入开展明码标价规范宣传月活动,在商场超市举办价格法规政策培训班,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价格自律,真正体现了价格监管工作“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工作目标“零差错”。四是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制定了《餐饮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经营者价格失信信息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价格诚信档案制度,将价格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作用,每月发布价格举报投诉热点分析,价格举报投诉办理实行闭合管理、封闭运行,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已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2521件,办结率为99%;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8件,实施行政处罚1425.25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298.44万元,罚款126.81万元。

  (五)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制定并实施我局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普法依法治理等5项工作制度,对我局历年来下发的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了保留、废止、修改的清理意见。开展再生水、管道天然气等10余个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连续9年向社会公示市居民集中供热成本。二是价格认定工作不断加强。已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3153件,认定总值25亿元,其中,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案件91件,认定总值10亿元,为国家挽回税收流失逾5千余万元。三是积极推动大宗重要商品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体系建设。今年1月全国首支“中国·青岛橡胶价格指数”在国家价格指数平台发布。拟定了我市大宗重要商品价格指数体系规划,并列入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参与“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各类问政活动15次,解答市民提出的价格咨询298个;编印《市民价格收费政策指南》,对外免费发放;通过我局门户网站、“青岛物价”政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300余条,价格工作和价格政策透明度不断提高。

  二、履职尽责、服务基层及2015年度市民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及采纳吸收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多方联系筹措资金,为帮扶村庄硬化道路、安装路灯、打出机井,定期走访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用实际行动帮助解决村民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继续开展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为社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开展了免费医疗义诊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了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渠道。走访联系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10余家,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复,与代表、委员见面率、满意率达100%。

  在2015年度“三民”活动中,我局共收到市民代表意见建议97条,涉及价格调控、民生价格和收费、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已全部按期办结。今年在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方案、普通公交线路的空调车实行空调车票价等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过程中,我局积极听取市民意见,认真吸纳市民合理化建议,自觉接受市民监督。另外,针对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我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今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联系示范点,将围绕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探索改革有效实施路径,确保改革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三、存在问题和明年打算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区、市重点价格改革任务进展较慢,需要加大督导力度抓紧推进落实;部分领域、行业价格行为规则不完善,价格形成还不合理,价格违法行为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需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2017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为契机,深入推进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以涉企收费、民生价格为重点,大力推进清费治乱,降低社会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政府定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助力打造“三中心一基地”,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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