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市文广新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规划引领、政策驱动、跨界融合”三项机制,打造世界级影视文化高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文艺精品创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四大跨越,构筑文化人才自由港,为建设宜居幸福的国际化城市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科学编制文化发展规划,提升文化改革发展制度化水平
1.科学编制文化领域专项规划。主动对接国家、省、市文化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建立贴合实际的文化发展规划体系。加强中长期文艺创作规划,制定艺术精品扶持计划。做好城市文化空间布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海滨历史文化长廊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继续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深化青岛文化发展评价指数体系研究,为文化改革发展决策提供客观翔实的数据参考。
3.全面提高文化法治水平。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地方文化立法工作,推进《青岛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青岛市城市公共艺术保障条例》调研起草工作。
二、大力推动民生工程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深入实施《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5.完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推进青岛文化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启动市图书馆新建项目,加快推进市博物馆扩建工程。优化提升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评选命名一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6.打造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办好“六进”微演艺公益演出活动。升级“市民五王才艺大赛”,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活动辐射范围和影响力,让市民文化展示舞台更加广阔。
7.深入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创新举办2016青岛全民阅读活动、2016青岛市农民阅读节,扩大“领读一百天 改变人生路”活动影响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全市5000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继续做好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工作。
三、全面落实影视产业政策,打造世界影视文化高地
8.加大影视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出台《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在黄岛区建立青岛市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优秀影视作品给予制作成本补贴,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影视制作基地。以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区为龙头,吸引集聚优势产业资源,不断拓展完善影视产业链。
9.建立完善青岛影视产业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灵山湾影视产业园建设,争取成立青岛影视发展中心,开展影视企业政策咨询、注册、拍摄协调等配套服务。推进国家电影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影视节会,申创国内首个联合国创意城市网络“电影之都”,努力将青岛建成世界影视高地。
10.打造一批影视精品。探索“多方投资、联合出品”的国际化影视产业运作模式,推出具有国际水准的精品电影。拍摄制作体现青岛人文精神的精品电视片。加快推进法显题材纪录片《海路》拍摄制作工作,并积极协调在央视播出。
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提质增效
11.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制定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文化创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实施《青岛市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运作青岛市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高端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12.推动业态融合发展。完善“文化+科技”发展模式,培育一批文化科技龙头企业。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发展模式,与青岛银行合作挂牌成立青岛文化创意产业支行,设立融创空间,解决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题。探索“文化+互联网”发展模式,让互联网为文化创意产业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13.加强文化创意产业载体培育。继续推进“千万平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工程,重点抓好创意设计、数字传媒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做好第二批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第三批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评审认定工作。
14.推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继续办好中国创新设计文化展暨2016中国(青岛)工艺美术博览会,2016“书香青岛”优秀图书惠民展和2016中国青岛国际包装印刷技术设备展览会。
15.着力推动文化创新创业。办好“创客王中王”国际文化创客大赛,打造连接文化创客、项目、资本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平台。通过大赛常态化运作,集聚全球优秀文化创意项目,把青岛打造成为“国际文化创意港”和文化创客聚集地。
五、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文化活动,大力繁荣文艺精品创作
16.继续实施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工程。开展2016年度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品牌活动扶持奖励项目征集工作,做好项目遴选评审,对体现“青岛元素、时代精神”以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和活动给予扶持和奖励。
17.积极备战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做好庆祝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大节点纪念活动。加快推进舞剧《法显》的创排工作,做好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参评剧目、作品的组织申报工作。
18.办好重大文化活动。做好第二届中国青岛国际水彩画双年展、2016青岛音乐节和国际音乐大师班等系列活动。继续办好“不朽的城雕”城市公共艺术主题活动,为青岛留下不朽的城市文化标志。
六、积极构建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开创青岛文化走出去新模式
19.创新文化交流平台建设模式。成立青岛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大力推进东亚文化之都联盟建设,开展与欧美“文化之都”的文化交流,建立城市文化外交长效机制,搭建国际间城市文化经贸交流平台。
20.做好国际文化节会申办及组织工作。积极做好亚洲艺术节和2017亚洲媒体峰会的申办工作。争取国际戏剧文化节落户青岛。
七、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1.加强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组织编制“青岛海滨历史文化长廊”发展规划,挖掘、传承、开发、利用青岛海洋历史文化元素,打造具有独特海洋特色的历史文化集聚区。以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申遗为契机,推动青岛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研究工作。
22. 加大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工程推进力度。启动国家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齐长城人文自然景观带示范区”和“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工程。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力争即墨故城遗址列入第一批山东省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组织“乡村记忆”工程,编制传统文化村落保护规划,修缮重点传统建筑。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摸清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家底。
23.持续推进博物馆城建设工作。开放大沽河博物馆、电影博物馆。鼓励利用文物建筑辟建海关博物馆、崂山矿泉水博物馆,推动一战遗址博物馆、贝林自然博物馆、等一批特色博物馆建设项目。保护利用好海草房等乡村文化遗产,提升打造黄岛烟台东民俗博物馆、红岛村史博物馆等一批乡村记忆博物馆。深入挖掘名人故居内涵,推动赵太侔故居保护利用工程。
2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制定《青岛市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评选认定第三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深入推进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历史文化展示室。
八、切实抓好文化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25.做好文化市场行业管理工作。严格做好文化市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坚持行政审批阳光公示制度,继续打造“公信文化”服务品牌。加强文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业务。
26.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以“转型升级、提升形象”为目标,完善管理政策,鼓励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探索多种业态的经营方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27.做好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强化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规范广电播出秩序,净化广告内容。加强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水平。
28.做好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工作。开展图书、报纸、期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秩序治理工作。加强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新闻出版产业统计工作。组织好全市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参加新闻采编资格考试。
29.做好版权工作。进一步完善作品著作权登记社会服务机制,提升版权社会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版权自律维权活动。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版权贸易。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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