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管理办2016年工作打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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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将继续按照“改革、管理、服务”三条主线,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敢于碰硬,勇于创新,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举措

  一是创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管理模式。结合全市中介机构改革工作,会同市编委办等部门将独家经营中介机构纳入大厅集中办理,全程监管,逐步打破独家经营中介机构的垄断经营。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备选库,实施中介机构网上抽取和网上评价。

  二是加强经济功能区行政审批业务指导工作。深入调研我市经济功能区审批工作现状,学习借鉴全国先进经济功能区有关做法,研究起草全市经济功能区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意见,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升经济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全流程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市级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裁量权。优化统一制发证工作流程,扩大统一制发证和快递送达服务范围。完善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库功能,逐步将已经发放的存量证照信息录入共享库。

  四是改革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机制。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建设,参照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机制改革成功做法,研究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现场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环节,建立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网上缴纳系统,实现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功能,确保开标前投标单位信息保密,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二、扎紧篱笆,筑牢堤坝,加快构建科学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家、省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经验,整合建立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清理现行各类交易规则和标准,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年内出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工作规程,统一交易流程,规范交易行为。

  二是加快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与发改委、电政办等部门的对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制度,逐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各方主体社会信用体系。研究制定《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明确纳入标准、法律依据、信息构成、奖惩措施、信用修复等方面的内容。在严格执行中介服务机构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出台中介服务机构综合评价体系,为招标人、采购人合理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明确办内各岗位职责清单,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开展处室、人员绩效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廉洁勤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评议。加强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制度建设,创新资产管理方式,确保内部管理规范透明,不出问题。抓好制度落实,建设高标准的党建活动室,依托党建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简化流程,细化标准,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加快建立“互联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新模式。探索实施行政审批“同城通办”,升级改造各区(市)行政审批办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信息数据、服务内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跨区域办理。探索建立行政审批自助统一登记和网上身份认证应用制度,开发大厅手机APP, 提供网上申报、预约咨询、服务评价等服务,提高行政审批大厅信息化服务水平。

  二是做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提高重点项目代办服务水平,为国家海洋实验室、青岛新机场等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重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督查公示系统,对重点项目招投标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提高重点项目推进速度。加大力度推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研究制定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地企业及自主品牌优势作用的具体措施。

  三是提升公共资源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统计分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建立各类招投标主体基础数据库,对资质资格、企业业绩、评标专家信息等专业数据进行信息化处理,规避招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