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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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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研究起草《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草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草案。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总结“十二五”工作,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组织赴深圳、上海、杭州等地学习考察政府法制工作,学习三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二、着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研究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的沟通协调制度。审查市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43件,审查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62件,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4件,审查市政府合同34件。

  三、组织筹建市法律顾问团

  做好市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工作,通过媒体发布公开遴选公告,组织遴选报名评审,完成定向遴选市法律顾问团成员商请受聘工作。研究起草并提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名义印发《青岛市法律顾问团成员工作费用使用管理办法》。

  四、不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完成《青岛市残疾人权益保障规定》《青岛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青岛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或按程序发布实施。完成《青岛市公共汽电车乘坐规定(修订)》《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的前期审查工作,近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完成《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前期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

  完成市委、市政府18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60件,备案审查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6件。对2014年以来开展的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起草并公布了《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报》。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计划管理,部署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究制订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计分办法。办理市政府部门提报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合法性审查,共计478项。审核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1000余个、行政执法督察证42个。部署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和清理工作。举办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培训班、行政执法证件四年年审法律知识更新骨干培训班。组织指导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四年年审网上考试,共有8767人参加,合格率达90%以上。部署开展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审查工作。起草并印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权实施主体调整工作。完成黄岛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复。审核平度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与市检察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共享区市两级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七、有效提升复议应诉水平

  2016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1件,受理16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78件。完成集中公安行政复议职权工作,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的目标。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立案操作规定、听证程序规定等工作制度,制定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引、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规则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制发《青岛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状况(2015年度)》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动态》,总结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验,提出指导意见。完成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前期开发工作,转入试运行阶段。

  八、扎实开展法治宣传研究

  会同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对2016至2020年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两会”期间策划开展了代表委员谈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在青岛政务网开设“法治之窗”专栏,开通“青岛法治政府建设”微信公众号。丰富《依法行政》刊物内容,提升办刊质量。在《青岛新闻》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专题栏目,集中报道各区市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组织召开第六届经济法行政法研究会换届大会暨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成立大会。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领域的制度建设仍然比较滞后,政府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还需健全完善,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考核中的日常性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政府法制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第一,进一步研究修改《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草案)》,按程序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抓好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第二,起草《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程序。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程序的培训工作,使各部门知晓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推进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第三,开展法律顾问团公开遴选评审工作,筹备举行聘任仪式。做好法律顾问团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方式和路径。第四,严格落实立法计划,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开展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常态机制,为建设好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打下基础。组织征集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第五,继续做好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日常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探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管理。第六,印发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计分办法。完成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和公告工作。继续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执法监督效能。第七,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结合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建设,探索行政复议申请网上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第八,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贯穿于政府法制全部业务工作中,针对政府立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事务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总结规律和特点,加强行政指导。第九,组织落实建设法治政府宣传措施,在有关媒体开设相关专栏,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集中宣讲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定期编辑《依法行政》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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