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市民对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期望和要求,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了《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提出了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意见》发布后,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全面解读,并组织策划建设法治政府的一系列宣传活动,邀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使全社会知晓、支持、参与、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查,按规定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
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完成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7件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已按程序公布。对5件规章草案进行了审查、修改。涉及民生事项一直是政府立法的重点,今年制订了《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定》,研究了《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急救医疗管理规定》和《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推动涉农事项的发展,促进城市一体化进程,制订了《青岛市农村气象服务办法》《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关注热点、解决难点,制订了《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条例》《青岛市轨道交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努力推动出台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法规规章。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改进法规、规章草案审查程序。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对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深入研究论证,推进政府立法专业化和精细化。将法规、规章草案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的还发至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让更多市民参与到政府立法工作中,使政府立法更加有人气、接地气。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反馈、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季度公布等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住房保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24件市委文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80件、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1件。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政府1000余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研究提出了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审查过程中,既注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内容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又对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方式不当的措施予以纠正。如在国家取消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审批后,我们根据国家采取协议制管理的要求,建议减少直接行政干预,采取协议方式实现管理目的,既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又达到了预期的管理效果。
四、健全决策制度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等制度。今年以来,审查市委常委会议、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262件,跨度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大部分领域。如调整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权实施主体、加强火车站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十三五”全面深化改革实施规划、“三中心一基地”行动计划、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方案、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方案、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意见、胶州湾保护实施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以及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有关文件等。
五、积极推进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落实国家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聘请专家、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组建由13名国内知名专家、24名本市律师构成的为四大班子服务的市法律顾问团。组织法律顾问团成员60人次参加关于法治青岛、法治政府建设的座谈讨论。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印发《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法律顾问团成员考核办法》。加强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查重点产业项目投资、教育科技、银行保险、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市政府合同65件,办理新机场建设、中山路改造、老企业搬迁、企业上市产权确认等专项法律事务40余件,参加相关会议70余次,准确提出法律风险分析意见,有效防范政府决策和履约风险。如在教育方面,审查市政府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校区建设相关政策议题,通过财政资金、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利好政策,加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引进力度。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建立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法制机构审核。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青岛政务网行政处罚网上服务大厅平台,将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进展、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过积极协调争取,黄岛区、平度市改革方案获省政府批复,继“胶州模式”后,“黄岛模式”得到推广。指导推动平度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使“集中许可、集中处罚、集中执法监督”成为“平度模式”。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学制订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审查、公布市政府部门提报修订的680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审核、确认、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与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注销不合格执法证件2634个。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培训班、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四年年审法律知识更新骨干培训班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市级行政执法人员2500多人进行网上考试,严格实行持证上岗。
七、改进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引、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规则等20余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完成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工作,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的目标。开发建设行政复议应诉办案系统,实现行政复议应诉全过程网络化、信息化,在青岛市政府法制网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今年以来,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8件,受理51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4%。依法出庭应诉,接受司法监督,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43件。健全审理机制,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证据质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专家审议制度。今年以来,共邀请专家27人次参加行政复议案审会,审议案件205件,有27件作出纠错决定。同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
八、大力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我们大力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市民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策划开展“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谈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在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定期报道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和进展成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载体,设立法治政府建设专报,改版政府法制网站,在青岛政务网开设“法治政府之窗”栏目,开发“青岛法治政府建设”微信公众号,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动态。
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工作。与大专院校合作编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论丛》刊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和理论宣传阵地。开展“全市街镇村居基层法治状况实地调查活动”,对全市136个街镇、6497个村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市民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运用法律解决诉求的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意见建议等,调查情况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参考。
在2015年“三民”活动中,我们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15条。对于这些意见建议,我们认真梳理分析,逐条研究办理,全部按时办结回复。为使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结合制定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年度业务职能目标、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等,及时将市民反映比较集中、实践中急需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决策。如,关于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纳入了今年的工作安排。
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个别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有的领域虽然有法,但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执法监督方面,行政执法监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在依法行政考核方面,日常性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五是在理论研究方面,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理论研究工作还没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整体质量、整体水平至关重要,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17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认真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制度。针对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总结规律和特点,加强行政指导。
二要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法规规章审查程序,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要做好《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制度。加大对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力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网络平台,实现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
四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规则与创新并重,提高审查质量,为决策守住法治底线、提供法治路径。
五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规范政府合同审查工作,制定统一的示范文本,提高政府合同审查质效。
六要深入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七要改进案件受理审查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探索实行繁简分离制度。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案件听证和调查力度,强化集体讨论和委员审议制度。加强行政应诉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八要盘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组织代表委员进行专题访谈。在青岛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专栏,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媒体继续开设专题节目,定期报道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组织编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论丛》刊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课题研究。组织编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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