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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职能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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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2016年度业务职能目标

序号

目标名称

目标内容

1

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认真履行“建章立制、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决策参考”等职责,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区市,突出“三点一带、一区多街”重点整治,落实“违法行为发现、消费纠纷应急、举报投诉反应、综合执法调处、典型案例曝光、责任过错追究”等六个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市有关领导带班、24小时人工值守、重大事项报告、应急执法队全天候待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规定,确保各类消费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2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新建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十五处;制定市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强化划行归市、卫生保洁等有序管理,深入治理缺斤短两、无偿使用购物袋和使用超薄塑料袋等市场顽疾,实现市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双提升”。

3

商事制度改革

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出台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试点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商事登记审批信息互联共享暂行规定。实施新设立企业信用承诺制,促进诚信自律经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着力优化企业成长环境,年内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00万户。

4

商标战略实施

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积极指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以品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力争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和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取得新突破。

5

违法广告整治

深入开展“全国无虚假违法广告城市”创建活动,强化虚假违法广告监测监管,密切部门协作,净化行业环境,力争在工商总局媒体广告监测综合排名中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6

消费者权益保护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和“24小时人工值守”工作制度,确保热线接通率95%以上,案件督办处结率100%,群众回访满意度95%以上。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并对抽检中不合格商品实行查处和曝光。开展“约定消费诚信同行”合同专项整治工作,发布消费领域合同签约履约警示指引,组织“青岛一日游”、海上观光、旅行社组团游等消费体察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8

民营经济发展

发挥民营经济发展牵头作用,推动出台《青岛市“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强化宏观引导;编制市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指南,为民营企业提供“一本通”政策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景气状况监测活动,加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力争全年民营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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